華能東莞燃機熱電 二期工程水汽取樣分析系統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305)
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東莞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東莞燃機熱電 二期工程水汽取樣分析系統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東莞市謝崗鎮銀山科技園華能東莞燃機熱電 。
2.2 規模: 2臺498.48MW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機組。
2.3 建設工期:22+2個月。
2.4 標段劃分:華能東莞燃機熱電 二期工程水汽取樣分析系統采購標段包1
2.5 本次招標范圍: 兩套機組水汽取樣分析裝置全部設備、管道、管件、支吊架、閥門、儀表及控制設備、電纜等的供貨、安裝指導、配合試運及相關技術服務。
2.6 交貨地點: 東莞市謝崗鎮銀山科技園華能東莞燃機熱電 施工現場。
2.7 交貨期: 合同簽訂生效后6個月內交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業績要求:投標人所投產品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國內2項300MW級及以上火電機組水汽取樣分析系統合同業績。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