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業主(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對業主2023-2025年商函信封、賬單物料協議供貨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1.招標條件
本項目業主2023-2025年商函信封、賬單物料協議供貨項目(項目編號:SYC-2023-0053/M4400000707021345001)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審批,項目資金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采購內容:本項目采購2023-2025年度廣州市 商函信封、賬單及相關服務。其中商函信封11款,賬單5款,采購期限為兩年,年度預算為231.80萬元/年(含稅),兩年合計463.60萬元(含稅),按實結算,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項目實施要求》。
2.2采購期限:兩年。
3.合格投標人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單位。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2投標人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記錄良好,無財產被接管或凍結,不是破產狀態,近三年無不良的工商稅務記錄。【注:投標人須提供書面承諾】
3.3本項目要求投標人滿足以下信譽要求:投標人不能存在以下情況之一:
(1)曾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最近三年曾有行政處罰記錄;
(2)被行政監管部門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
(3)最近三年至今曾騙取成交或嚴重違約或出現重大質量問題;
(4)最近三年在采購人項目中曾出現投標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成交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5)被業主
8.3 操作
平臺操作指引見“網站主頁-平臺服務-操作手冊”,其他操作疑問咨詢網站客服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