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3-10-2-228)
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東莞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東莞燃機熱電 二期工程創優咨詢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 廠址位于廣東省東莞市謝崗鎮粵海銀瓶創新區內,位于工業園的東北部,距離東莞市中心城區50km。
2.2項目建設規模:本工程占地面積約6.5hm2,新建兩套“一拖一”F級改進型的燃氣—蒸汽聯合循環調峰機組,同步安裝脫硝設備。每套聯合循環機組包括一臺F級改進型的燃氣輪機、一臺燃氣輪機發電機、一臺余熱鍋爐、一臺蒸汽輪機和一臺蒸汽輪機發電機機組,主廠房采用“一拖一”分軸低位大平臺布置形式。
2.3本標段招標范圍:華能東莞燃機熱電 二期工程達標創優全過程指導及專項質量評價技術服務,包含但不限于:投標人根據招標人現場的相關資料、現場建設情況,編制與創優相關的資料,承擔所有全過程咨詢及完成創中國電力優質工程獎過程中相關會務和專家查評協調工作。協助招標人按照國家和行業的最新有關標準規定高水平達標投產;創國家火電建設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現場,各項技術指標創優,使工程達到申報優質工程質量符合性條件,在申報中國電力優質工程獎和國家優質工程獎全過程中提供技術咨詢與指導,確保獲得中國電力優質工程獎,確保滿足申報國家級獎項條件,協助并指導招標人完成國家級別工程獎申報,爭創國家優質工程金獎。。
咨詢應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需求委派足夠且勝任的專家達成階段性工作目標,咨詢服務不少于6次,每次咨詢天數不少于5天。
2.4服務期:自合同簽字蓋章生效之日起至提交全部咨詢與指導成果結束。
2.5標段劃分: 華能東莞燃機熱電 二期工程創優咨詢服務標段包1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項國內300MW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或1項9F級及以上燃氣發電機組工程達標創優咨詢及專項質量評價技術服務的業績,并取得國家優質工程獎。
(2)擬派項目經理:擬派項目經理應具備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稱;至少參與過1項創國家優質工程咨詢服務或查評工作。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投標。
(4)本項目不允許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