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磁縣50兆瓦和峰峰礦區50MW分散式風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微觀選址及道路規劃報告編制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2-284)
項目所在地區:河北省邯鄲市磁縣、峰峰礦區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磁縣50兆瓦和峰峰礦區50MW分散式風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微觀選址及道路規劃報告編制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
華能磁縣50MW分散式風電項目位于邯鄲市磁縣磁州鎮、講武城鎮、時村營鄉,結合風電場址區域風資源條件、地形條件、交通運輸條件,擬安裝 10臺單機容量為5.0MW的風力發電機組。配套建設一座35kV開關站,35kV出線2回,一回接入磁縣220kV站35kV側,一回接入時村營110kV站35kV側,或 2回均接入磁縣220kV站35kV側,送出線路長度約為2×3km,接入方案以最終批復的審查意見為準。
華能峰峰礦區50MW分散式風電項目位于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大社鎮和峰峰鎮等區域,擬安裝 10臺單機容量為5.0MW的風力發電機組。建設1座35千伏開關站,通過1回35千伏線路,接入莊里110千伏變電站35千伏側備用出線間隔,最終接入系統方案以電網公司批復為準。配套儲能7.5MW/15MWh。
2.2主要采購范圍
1.按照風力發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要求,取得磁縣50MW和峰峰礦區50MW分散式風電項目可靠的基礎材料,完成磁縣50MW和峰峰礦區50MW分散式風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內部審查。
2.完成磁縣50MW和峰峰礦區50MW分散式風電項目微觀選址和道路規劃技術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集電線路等微觀選址和道路規劃。如升壓站、送出線路等位置變更需第二次進行微觀選址和道路規劃均包含在合同價內。
2.3服務期
合同簽訂后,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得到招標人開工通知后,中標人應于20天內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2個風電項目具備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審條件的報告,之后5天內完成內審并提交具備外審條件的2個風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之后10天內通過可行性研究外審;
得到招標人通知后,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業績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須至少具有1項新能源項目50MW及以上風電設計或可研報告編制或微觀選址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