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山東 山東能源工程公司臨沂電廠氨區重大危險源綜合治理施工項目勞務分包服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2-279-01)
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山東 山東能源工程公司臨沂電廠氨區重大危險源綜合治理施工項目勞務分包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東省。
2.2 標段劃分: 華能山東 山東能源工程公司臨沂電廠氨區重大危險源綜合治理施工項目勞務分包服務標段包1
2.3 服務地點: 山東省。
2.4 服 務 期: 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5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華能山東 山東能源工程公司臨沂電廠氨區重大危險源綜合治理施工項目勞務分包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4)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施工勞務資質,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須具有至少2項火電機組土建或安裝施工業績或勞務服務業績,并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包含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工作內容等信息。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