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水電 和田地區于田縣50萬千瓦光伏項目施工準備工程預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3-313)
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華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水電 和田地區于田縣50萬千瓦光伏項目施工準備工程預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華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水電 和田地區于田縣50萬千瓦光伏項目位于和田地區于田縣境內,初選位置為于田縣西和高速公路南側奧依托格拉克鄉,距離于田天津工業園區約9公里,本項目擬建設50萬千瓦光伏電站,配套建設儲能系統,儲能按10%,2h集中配置設計。初步接入方案為在光伏場址附近新建一座220kV匯集站,初步規劃容量為3×240MVA,通過220kV線路送出至于田220kV變電站,送出線路長度約30公里,項目接入系統方案以國網公司批復為準。
2.2 施工
2.3 采購內容:該工程范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進場臨時道路、臨建設施場平、匯集站場平、臨建網絡通訊系統及監控系統、10kV永臨結合供電系統、臨時供水系統、臨建生活辦公設施及相關裝修,宣傳用品、臨時用地手續辦理等施工準備相關工作,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 工 期:項目計劃2023年11月初開工,2023年12月15日竣工。。
2.5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
本次招標采用預招標方式開展,采購結果及采購合同生效條件如下:
招標標的項目履行通過華能集團 投委會備案;
招標標的項目取得華能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招標結果未達到生效條件, 投標人產生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 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
3.2 專項條件
3.2.1資質要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近三年至少2項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
3.2.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3年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至少一項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施工業績,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