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泉煤礦172304上工作面設備安裝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靈泉煤礦172304上工作面設備安裝工程,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自籌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靈泉煤礦172304上工作面設備安裝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靈泉煤礦2023年生產接續工作面為172304上工作面,走向長度約2395m,傾向長度200m,預計2023年9月末形成安裝條件。靈泉煤礦172304上工作面缺少工作面安裝隊伍為保證工作面設備安全、順利安裝,現對進行施工安裝工程進行招標。
2.2 施工地點: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靈泉煤礦。
2.3 采購內容:對扎煤公司靈泉煤礦172304上工作面設備進行安裝。詳見技術規范書附件一、工程量清單附件二(*需嚴格按照此附件清單格式進行報價,不允許更改)。*按照《煤炭建設工程費用定額及造價管理有關規定》及扎煤工作聯系單{2022}1號文的要求,工程竣工結算中標單位需向沈陽工程造價管理站支付技術服務費,詳見附件三。
2.4 工 期:以開工報告所載明的開工日期后90日內完成全部工程內容。
2.5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投標人須仔細閱讀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摘錄表,在充分理解的情況下編制投標文件。本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報價,詳見附件二《工程量清單》,需嚴格按照此附件清單格式進行報價,不允許更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3.2 專項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礦山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礦山工作面安裝施工業績合同至少一份。(投標人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圍的實質內容、簽字蓋章頁,文件清晰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視為無效業績)
3.2.3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委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礦業工程或機電工程)執業資格證書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2)投標人委派項目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機電工程或礦山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投標人委派項目安全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3.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不允許分包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年10月31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11月6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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