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替代達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項目組串式逆變器采購項目公告
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項目組串式逆變器采購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
2.2項目類型:設備采購;
2.3項目概況:本工程新能源總裝機容量為1200MW,其中包括風電1000MW,光伏200MW。本工程配套建設兩座220kV升壓站。本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境內,場址在東經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緯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間。場址地勢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間,東南方向距達茂旗直線距離約85km。達茂旗距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均160km左右,東與四子王旗相接,西與烏拉特中旗毗連,南與固陽縣、武川縣相鄰,北與蒙古國東戈壁省接壤。光伏總裝機容量交流側為200MWp。
2.4項目地點: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
2.5招標范圍:必須為商業級三相組串式光伏并網逆變器;單機額定容量為300kW及以上;單機防護等級不低于IP65;為了電站運行安全,逆變器交直流側必須具備完善的Ⅲ級防雷保護功能。
本項目采購范圍為各標段所需的全部組串式逆變器及其附屬設備,預估采購總容量為200 MWp,投標人應提供滿足總容量要求的組串式逆變器及其設備正常運行所必需的附屬裝置,備品備件、專用工具以及現場指導安裝調試等技術服務工作等(不含接地線),具體如下:
組串式逆變器及其設備正常運行所必需的附屬裝置、通訊裝置(通訊柜)、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運輸、交貨和指導現場安裝、提供工廠圖紙(如有)及資料,負責所供設備的調試工作,以及現場安裝調試階段的質量檢查、試驗、配合試運行和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等工作。
2.6 交貨要求
(1)交貨時間:
合同簽訂后一個月交總量的30%,具體到貨時間、交貨數量以招標方書面通知為準。
(2)交貨地點: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施工現場。
(3)交貨方式:車板交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具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均作否決投標處理。
2)投標單位應為生產廠家或生產廠授權代理(需出具授權代理證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內),如為代理商投標,須提供逆變器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且制造商與其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以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投標的投標人將被同時否決投標。
3.2 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業績要求:投標人(代理品牌業績)近三年(2020年至今)國內外組串式逆變器合同累積供貨量不低于200MWp(注:需按年份分別提供業績清單、年累計量匯總及業績真實性承諾書),且同規格單個供貨合同大于100MW不少于1個(須提供合同首頁、蓋章頁、供貨范圍頁掃描件)。
3.4信譽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 沒有處于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主要資產被查封、凍結,沒有處于重組或申請破產狀態,產品質量無不良記錄,供貨時間無遲延記錄;在近3年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設備質量問題,提供承諾書。
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或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
3.7 其他要求:
① 投標產品應具有CGC、CQC、TUV、UL之一的認證;
② 投標產品應具有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頒發的頻率適應性測試、防鹽霧實驗、頻率響應測試、高、低電壓穿越報告。
四、投標報名和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10-31 09:00至2023-11-09 17:0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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