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托格若格25.9萬千瓦×4小時儲能電站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項目場地位于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熱產業園區,規劃場區東側與德令哈市區相距約25km,南側距離克魯克湖約13km,北側1km為祁連山山脈南麓。S20(德小高速)位于規劃區南部6km,西側緊鄰南北走向的灶火溝岔路。
2.2 項目規模:總建設規模為270MW,配套容量為1080MWh,本期259MW/1036MWh預制艙式磷酸鐵鋰電池系統。規劃占地面積約3.37hm2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暫定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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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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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西托格若格25.9萬千瓦×4小時儲能電站工程EPC總承包 |
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所有分項工程均包括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以及各項手續辦理工作等。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儲能電站地質詳細勘察、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 (2)本標段范圍內臨建房標準化、智慧化工地、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除甲供材外,其他設備材料采購原則上按照集團已完成框架招標的電纜、變壓器等設備采購結果進行設計、采購)、五通一平、設計、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輔助及臨時設施等)、安裝、總包管理、檢驗、試驗、單體調試及分系統試運與整套啟動、質監驗收、試運行、達標投產、竣工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工程的開工許可、水土保持方案、環境保護方案、安全方案、消防方案、職業健康方案等的編制及實施;安全“三同時”;職業衛生“三同時”;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施工、檢測、驗收;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施工備案;臨時用地手續辦理;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質量監督、并網前技術監督、保護定值計算、啟動驗收、并網驗收、達標投產、并網安全性評價、水保驗收、環保驗收、安全驗收(安全專篇)、消防驗收、防雷接地、檔案驗收、竣工驗收以及國家、地方政府、電網公司、華電集團要求開展的所有驗收及專項驗收(包含現場一致性核查、快頻調試、耐壓耐頻測試和整站建模等);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等,直至驗收通過的全部工作,全部由總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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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青海海西托格若格25.9萬千瓦×4小時儲能電站工程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或公司或招標人上一級管理單位或招標人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可為施工企業或設計單位。投標人為施工企業的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且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應具電力行業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提供有效資質證明掃描件)。
8.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內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投標人應具有至少3項單個儲能項目容量均不小于10MWh的EPC總承包工程業績(業績證明資料包括中標通知書、合同等資料中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在評標時不予認可)。
9.財務要求: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11-06 09:56到2023-11-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