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能源開發 汕頭電廠2024至2026年度1、2、3號機組及公用系統設備維護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2-273)
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汕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能源開發 汕頭電廠2024至2026年度1、2、3號機組及公用系統設備維護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名稱:華能能源開發 汕頭電廠2024至2026年度1、2、3號機組及公用系統設備維護。
項目簡介:華能能源開發 汕頭電廠總裝機容量1217.40MW,一期兩臺300MW、二期一臺600MW燃煤發電機組分別于1996年底、2005年10月建成投產;廠區17.4MW分布式地面光伏電站于2016年9月投入商業運營。為確保維護范圍內設備運行狀況安全、可靠,須對1、2、3號機組及公用系統的維護進行采購。
招標范圍:對華能能源開發 汕頭電廠2024至2026年度1、2、3號機組及公用系統的設備進行維護、定期檢修、搶修等工作。
本項目采用固定含稅總價包干的形式。當因招標人原因導致設備維護范圍發生變化,但該變化導致實際維護發生的金額超出合同價±5%以內時,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服務期:三年,計劃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標段劃分: 華能能源開發 汕頭電廠2024至2026年度1、2、3號機組及公用系統設備維護標段包1。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有效的特種設備安裝許可證。
(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備2個單機組容量600MW及以上煤電機組主機設備檢修或維護業績。
(4)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有電力類工程師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至少具有3周年在容量600MW及以上煤電機組主機維護擔任項目經理的經驗。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