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烏海能源烏達礦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配套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按照烏海市水務局《關于緊急通知加強生態補水的函》(烏水函【2020】79 號)文件精神,“工礦企業,充分利用蓄水池等儲水設施設備,盡快取水、儲水、用水,補充礦區降塵、礦山復綠等生態用水不足”。為解決烏達礦區生態缺水,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需要。本項目為烏海能源烏達礦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工程配套項目,擬在河拐子修建地下式取水泵站 1 座,利用河拐子的分凌水,將分凌水通過加壓泵站輸送至本次規劃建設的調蓄水池,保障礦區綠化供水。主要解決烏海能源黃白茨煤礦、五虎山礦、蘇海圖煤礦于 2020 年全面實施生態環境治理修復綠化面積約 299.7 萬 m²用水問題。項目占地約 13.6988 萬平方米;項目建成后具備良好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2.1.2 招標范圍: 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項目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圖等階段的設計工作、預算文件編制(須包含:建筑工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施工臨時工程、獨立費用;基本預備費、建設征地移民補償投資、環境保護工程投資、水土保持工程投資、土地出讓金等內容) 施工階段現場技術服務、竣工圖文件及相關服務工作。
項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總容量 104.19 萬立方米調蓄水池、配套的泵站、54.6㎡管理房、5.57km 引水管線制作安裝和 1200 米河道整修工程施工及施工臨時工程、施工獨立費用等項目。包括全部土建工程、工程需要開挖的土方及石方工程(含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構筑挖、清、運)、工程降排水、地基處理、基礎工程、裝飾裝修、地面平整硬化(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構筑挖、清、運)、道路、蓄水池周邊綠化、美化亮化、取土、棄土(按照建設單位指定地點堆儲并覆蓋防護,土方所有權、處置權歸甲方)、建筑垃圾外運及機械設備、供電線路、電氣配電系統、照明、環保、節能、安全、衛生、防雷、起重、檢修、控制保護、自動化智能化系統、通訊、監控(含視頻)系統、接受招標方項目范圍內合理建議的工作內容等的工程和工作內容的設計、施工、采購供貨、制作、運輸、安裝、調試、技術服務、培訓,以及試運行、竣工驗收、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責任等內容;工程應最終達到各項工程內容的使用功能、技術和性能指標。移交完整的建筑、工藝、設備流程的全系統項目竣工資料整理,并配合完成檔案驗收及整改,最終經招標人歸檔。
具體技術要求;詳見烏達礦區礦山環境恢復工程配套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圖和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附圖和初步設計報告。
2.1.3計劃工期:10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2.1.4項目建設地點: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烏達礦區。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水利行業設計甲級資質證書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水利工程EPC項目合同業績2份,且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50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水利工程EPC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水利水電工程)(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水利工程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水利工程EPC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16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2 16:00:00。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烏海能源烏達礦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配套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按照烏海市水務局《關于緊急通知加強生態補水的函》(烏水函【2020】79 號)文件精神,“工礦企業,充分利用蓄水池等儲水設施設備,盡快取水、儲水、用水,補充礦區降塵、礦山復綠等生態用水不足”。為解決烏達礦區生態缺水,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需要。本項目為烏海能源烏達礦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工程配套項目,擬在河拐子修建地下式取水泵站 1 座,利用河拐子的分凌水,將分凌水通過加壓泵站輸送至本次規劃建設的調蓄水池,保障礦區綠化供水。主要解決烏海能源黃白茨煤礦、五虎山礦、蘇海圖煤礦于 2020 年全面實施生態環境治理修復綠化面積約 299.7 萬 m²用水問題。項目占地約 13.6988 萬平方米;項目建成后具備良好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2.1.2 招標范圍: 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項目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圖等階段的設計工作、預算文件編制(須包含:建筑工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施工臨時工程、獨立費用;基本預備費、建設征地移民補償投資、環境保護工程投資、水土保持工程投資、土地出讓金等內容) 施工階段現場技術服務、竣工圖文件及相關服務工作。
項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總容量 104.19 萬立方米調蓄水池、配套的泵站、54.6㎡管理房、5.57km 引水管線制作安裝和 1200 米河道整修工程施工及施工臨時工程、施工獨立費用等項目。包括全部土建工程、工程需要開挖的土方及石方工程(含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構筑挖、清、運)、工程降排水、地基處理、基礎工程、裝飾裝修、地面平整硬化(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構筑挖、清、運)、道路、蓄水池周邊綠化、美化亮化、取土、棄土(按照建設單位指定地點堆儲并覆蓋防護,土方所有權、處置權歸甲方)、建筑垃圾外運及機械設備、供電線路、電氣配電系統、照明、環保、節能、安全、衛生、防雷、起重、檢修、控制保護、自動化智能化系統、通訊、監控(含視頻)系統、接受招標方項目范圍內合理建議的工作內容等的工程和工作內容的設計、施工、采購供貨、制作、運輸、安裝、調試、技術服務、培訓,以及試運行、竣工驗收、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責任等內容;工程應最終達到各項工程內容的使用功能、技術和性能指標。移交完整的建筑、工藝、設備流程的全系統項目竣工資料整理,并配合完成檔案驗收及整改,最終經招標人歸檔。
具體技術要求;詳見烏達礦區礦山環境恢復工程配套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圖和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附圖和初步設計報告。
2.1.3計劃工期:10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2.1.4項目建設地點: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烏達礦區。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水利行業設計甲級資質證書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水利工程EPC項目合同業績2份,且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50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水利工程EPC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水利水電工程)(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水利工程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水利工程EPC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16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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