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水電站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已獲批準采購,采購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招標人為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次項目為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側)+N(廠站側)”云邊協同的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的研發建設工作。
建設地點:長江電力田秋漁數據中心、長江電力葛洲壩電廠、長江電力三峽電廠、長江電力溪洛渡電廠、長江電力向家壩電廠、長江電力烏東德電廠、長江電力白鶴灘電廠。
2.2 招標范圍
本次項目建設內容為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的建設,包含硬件基礎設施和軟件基礎設施兩部分。硬件基礎設施包括公司側訓練集群1個和廠站側推理集群6個(三峽電廠、葛洲壩電廠、溪洛渡電廠、向家壩電廠、烏東德電廠和白鶴灘電廠),公司側訓練集群負責AI模型訓練支撐,廠站側推理集群主要是用于AI推理應用。軟件基礎設施包括算力管理、調度系統及計算服務平臺統一門戶。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分為7個子項:
子項1:公司側水電站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2:三峽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3:葛洲壩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4:溪洛渡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5:向家壩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6:烏東德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7:白鶴灘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詳細采購及工作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采購清單”及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總工期為24個月。工作進度安排如下:
(1)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提交項目技術實施路線研究、形成詳細設計和施工方案;
(2)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提交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異構算力應用方案、設計方案;
(3)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所有合同設備(含備品備件)送達項目地點,召開兩次設計聯絡會,提交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異構算力應用方案、設計方案等報告;
(4)合同簽訂后第18個月內:完成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的建設、調試、業務系統對接的初步驗收,設備進入試運行期(試運行期為3個月);
(5)合同簽訂后第21個月內:完成工業融合異構算力中心建設、形成相關標準規范,發表論文不少于1篇(須提供已經發表的論文全文及錄用通知,甲方為第一作者單位,版權歸甲方所有),申請專利不少于10項(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為準,知識產權歸甲方獨有);
(6)合同簽訂后第24個月內:成果匯總整理及完善技術報告,項目成果驗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投標人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
(2)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800萬元的服務器或訓練推理卡設備供貨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等相應證明材料。
(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4)財務要求:投標人2021年、2022年財務無連續虧損(須提供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如投標人為代理商,需同時獲得服務器、訓練推理卡、存儲節點和以太網交換機制造商的授權;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2023年11月17日8時30分到2023年11月21日17時30分。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為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標項目水電站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已獲批準采購,采購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招標人為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次項目為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側)+N(廠站側)”云邊協同的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的研發建設工作。
建設地點:長江電力田秋漁數據中心、長江電力葛洲壩電廠、長江電力三峽電廠、長江電力溪洛渡電廠、長江電力向家壩電廠、長江電力烏東德電廠、長江電力白鶴灘電廠。
2.2 招標范圍
本次項目建設內容為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的建設,包含硬件基礎設施和軟件基礎設施兩部分。硬件基礎設施包括公司側訓練集群1個和廠站側推理集群6個(三峽電廠、葛洲壩電廠、溪洛渡電廠、向家壩電廠、烏東德電廠和白鶴灘電廠),公司側訓練集群負責AI模型訓練支撐,廠站側推理集群主要是用于AI推理應用。軟件基礎設施包括算力管理、調度系統及計算服務平臺統一門戶。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分為7個子項:
子項1:公司側水電站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2:三峽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3:葛洲壩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4:溪洛渡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5:向家壩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6:烏東德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子項7:白鶴灘電廠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研究項目;
詳細采購及工作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采購清單”及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總工期為24個月。工作進度安排如下:
(1)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提交項目技術實施路線研究、形成詳細設計和施工方案;
(2)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提交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異構算力應用方案、設計方案;
(3)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所有合同設備(含備品備件)送達項目地點,召開兩次設計聯絡會,提交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異構算力應用方案、設計方案等報告;
(4)合同簽訂后第18個月內:完成工業融合算力中心的建設、調試、業務系統對接的初步驗收,設備進入試運行期(試運行期為3個月);
(5)合同簽訂后第21個月內:完成工業融合異構算力中心建設、形成相關標準規范,發表論文不少于1篇(須提供已經發表的論文全文及錄用通知,甲方為第一作者單位,版權歸甲方所有),申請專利不少于10項(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為準,知識產權歸甲方獨有);
(6)合同簽訂后第24個月內:成果匯總整理及完善技術報告,項目成果驗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投標人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
(2)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800萬元的服務器或訓練推理卡設備供貨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等相應證明材料。
(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4)財務要求:投標人2021年、2022年財務無連續虧損(須提供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如投標人為代理商,需同時獲得服務器、訓練推理卡、存儲節點和以太網交換機制造商的授權;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2023年11月17日8時30分到2023年11月21日17時30分。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為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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