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招標人現有兩臺300MW燃煤發電機組,#31、32機組分別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6月投產發電。燃煤全部采用汽車運輸來煤,廠區設置1座具有12個卸車位和一定緩沖容量的汽車卸煤裝置(該裝置將在2023年年底前在該區域露天場地棚化封閉后拆除)。目前汽車卸煤裝置上部為半露天布置,跨度15m,柱距5m,每一柱距為一個卸車車位,共12個車位,采用貫通式卸車。在永久煤場內設置1座斗輪堆取料機,永久煤場長153m,寬度為96m,在煤場中部靠前端設置一跨度80m,長70 m的干煤棚,干煤棚內煤堆高14 m,儲煤量約3.0萬噸,可供電廠2×300MW機組燃用約4.5天;干煤棚兩端為露天部分(將在2023年底前完成棚化封閉)長83 m,煤堆堆高14 m,儲煤量約4.0萬噸,可供電廠2×300MW機組燃用約6.5天;煤場總儲煤量約7萬噸,可供電廠2×300MW機組燃用約11天。為了滿足安全生產需求,2013年在南煤場靠3號棧橋端增設了一座事故地煤斗,相應減少了煤場的存煤量。為了滿足季節性存煤和分區堆放需求,租用了A、B兩個露天儲煤場,總長約370米,均寬95米,總共面積約35000平方米,可儲約40萬噸燃煤。
2.1.1.1招標人近三年購進煤量、發電耗煤量情況
2020年購進燃煤114.44萬噸,發電耗煤125.7萬噸,入廠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3806大卡/千克。
2021年購進煤124.55萬噸,發電耗煤114.2萬噸,入廠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約4125大卡/千克。
2022年購進煤128.23萬噸,發電耗煤138.9萬噸,入廠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約4182大卡/千克。
2.1.1.2季節性存煤情況
根據目前火電電力市場和煤炭市場的季節性特點,結合招標人機組運行方式和電煤庫存情況,一季度保持中等水平存煤量,二季度保持較低水平存煤量,三季度逐步提高存煤量到中等水平,四季度繼續提高存煤量,至12月末存煤量達到約40-50萬噸。存煤過程中采用燒舊存新方式,盡量減少原煤的熱值損失。
2.1.1.3招標人近兩年的轉配煤情況
2.1.1.3.1煤場轉配運行流程:甲方(即發包人)供煤商將入廠煤卸于汽車卸煤裝置兩側場地(部分直接進卸煤溝)或運至臨時煤場→乙方(即承包人)運行人員用推煤機將燃煤推進卸煤溝→甲方通過輸煤皮帶和斗輪機將電煤輸送到干煤棚場地(部分直接通過皮帶輸送到鍋爐原煤斗)→乙方利用轉運車輛將電煤從干煤棚場地轉運到A、B臨時煤場堆存覆蓋(部分摻配、轉運到事故地煤斗或卸煤溝)→根據甲方生產調度,乙方利用設備從A、B臨時煤場將燃煤進行摻配并轉運到事故地煤斗或汽車卸煤溝。
2.1.1.3.2近兩年的轉配煤情況
2021年從干煤棚搬運至A、B臨時煤場的煤量約63.4萬噸,從A、B臨時煤場配煤到事故地煤斗或汽車卸煤溝上倉的煤量約60.5萬噸,總轉配煤量約123.9萬噸;2022年從干煤棚搬運至A、B臨時煤場的煤量約62.2萬噸,從A、B臨時煤場配煤到事故地煤斗或汽車卸煤溝上倉的煤量約64.6萬噸,總轉配煤量約126.8萬噸。
2.1.1.4招標人近兩年A、B臨時煤場覆蓋及耗材情況
A臨時煤場長約221米、寬約85米,B臨時煤場長約150米、寬約103米,存煤高度約10-15米,覆蓋材料為雙面8孔及以上綠色雙面防曬網,重點區域使用防雨篷布覆蓋(上下煤堆道路坡面或雨水沖刷面,迎風面),防止雨水沖刷及揚塵。擋煤墻維護需使用編織袋和防曬網、防雨篷布等。
2.1.2招標主要工作范圍
2.1.2.1煤場的基礎運行工作:場內燃煤轉運、摻配煤、煤堆整形、壓實、露天煤堆覆蓋;定期對煤堆內部測溫等;
2.1.2.2配合招標人定期盤煤;配合電子皮帶秤校驗需要的試稱物(燃煤)轉運工作;
2.1.2.3當招標人污泥處置設備故障停運時,進行污泥處置工作;
2.1.2.4負責煤場區域明暗溝、沉煤池、沉煤井以及工業廢水處理站含煤廢水池內的煤灰渣清理轉運至煤場并按照摻配煤要求進行處置;負責將招標人從灰場轉運至煤場的濕灰按照摻配煤要求進行處置;
2.1.2.5石灰石制漿車間石灰石堆場材料的堆碼整形、制漿設備石灰石進料工作;脫硫工藝樓脫硫石膏外運的裝車工作;
2.1.2.6 煤場區域地面、花臺及道路的保潔以及煤場區域灑水抑塵(招標人灑水車不及的區域)工作;
2.1.2.7招標人提供的機械設備的定期維保和日常檢修工作;
2.1.2.8其它臨時零星委托工作。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為一個標段(包)
2.2 其他:服務的期限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炭轉運或貨物運輸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