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招標服務內容:從商品煤樣的采、制、化等品質檢驗,到用戶依據檢測證書結算為止,并出具煤炭檢驗月度分析報告。出港煤檢驗包括: a.全水分、b.工業(yè)分析(水分、灰分、揮發(fā)分和固定碳)、c.全硫、d.發(fā)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進港煤檢驗包括: a.全水分、b.工業(yè)分析(水分、灰分、揮發(fā)分和固定碳)、c.全硫、d.發(fā)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
本項目劃分為四個標段,具體如下:
第一標段:服務期限內華中分公司中轉港和目的港裝卸貨環(huán)節(jié)煤炭質量檢驗量的50%,預計煤炭質量檢驗量見下表;
第二標段:服務期限內華中分公司中轉港和目的港裝卸貨環(huán)節(jié)煤炭質量檢驗量的30%,預計煤炭質量檢驗量見下表;
第三標段:服務期限內華中分公司中轉港和目的港裝卸貨環(huán)節(jié)煤炭質量檢驗量的20%,預計煤炭質量檢驗量見下表;
第四標段:服務期限內華中分公司中轉基地出、入庫煤炭質量檢驗量的100%,預計煤炭質量檢驗量見下表;
港口 |
預計煤炭質量檢驗量(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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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內容 |
第一標段 |
第二標段 |
第三標段 |
第四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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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質量檢驗 |
中轉港口煤炭采制樣和化驗費用(1) |
1250 |
750 |
500 |
- |
目的港區(qū)域煤炭采制樣和化驗費用(2) |
250 |
150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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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轉基地場入庫煤炭采制樣和化驗費用(3) |
- |
- |
-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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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轉基地場出庫煤炭采制樣和化驗費用(4) |
- |
- |
- |
200 |
注:作業(yè)量為預估工作量,不作為結算依據,以實際發(fā)生為準。
服務地點:根據華中分公司配送及中轉基地銷售業(yè)務需要,在中轉港口(沿海、長江中下游附近)過駁環(huán)節(jié)和目的港區(qū)域(湖北、江西、湖南、安徽、重慶等沿江碼頭或用戶廠區(qū))裝卸貨環(huán)節(jié);中轉基地(張家港、揚子江、江陰中信碼頭等)場地出入庫環(huán)節(jié)。
服務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有效的省級或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計量認證(CMA)證書(檢測能力應包含a.全水分、b.工業(yè)分析(水分、灰分和揮發(fā)分)、c.全硫、d.發(fā)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所有檢測項目依據現行有效國標,但不能用快速測定方法)。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有效的實驗室認可(CNAS)證書(認可能力范圍應包含a.全水分、b.工業(yè)分析(水分、灰分和揮發(fā)分)、c.全硫、d.發(fā)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所有檢測項目依據現行有效國標,但不能用快速測定方法)。
(4)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的計量認證(CMA)證書附表中的檢測能力或實驗室認可(CNAS)證書中認可的檢測能力范圍應包含:商品煤樣的采取、煤樣的制備(包括人工和機械采樣,依據GB/T 474、GB/T 475、GB/T 19494.1和GB/T 19494.2現行版本)。
注:投標人分公司實驗室或投標人全資子公司實驗室也視為自有實驗室。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煤質檢驗已完成數量不低于1500萬噸。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體現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名稱、時間范圍在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及其煤質檢驗已完成數量,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煤質檢驗已完成數量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4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