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洗選中心烏東選煤廠于2010年初投產,主要擔負烏東煤礦原煤的篩分、洗選、裝運工作。設計能力年處理原煤8.00Mt/a。采用200~13mm塊煤采用重介質淺槽分選機分選,13~0mm末煤不入洗工藝。煤泥水閉路循環。選煤廠主要洗選設備采用國外先進設備,技術成熟、生產可靠,全廠設備均通過 PLC 進行控制,自動化程度高。根據集團、公司要求,烏東選煤廠在智能化建設進行試點建設,先后完成了智能重介、智能壓濾、智能濃縮、智能干選、智能裝車(火車)、無線網絡(局部)、智能壓風以及精準感知技術在烏東選煤廠的應用。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不設標段(包)劃分
本項目以淺槽重介分選過程的智能化為導向和目標,通過研究和分析現有分選過程中加介、密度穩定和分選調控各環節,探索制約淺槽重介分選智能化發展的因素,揭示影響分選密度穩定、分選效率和精度的干擾因素,進而對烏東選煤廠分選過程中介質循環、密度穩定、分選調控模塊參數識別、感知、對感知數據進行融合、分析和處理,提出淺槽重介分選系統智能化建設的總體思路,研究各環節智能化技術,制定優化措施,實現淺槽重介分選過程中,加介系統智能化,在線灰分準確測量、分選密度參數在線智能給定和分選過程參數的高精度自動控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為廠區提升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撐。
成果形式:(1)開發建設智能分選系統1套,用于烏東選煤廠生產控制,并提供系統設計方案、軟件測試報告;(2)申請專利5項(其中發明專利2項),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通知書為準;(3)發表核心期刊論文5篇,以錄稿函或錄用通知為準,且第一完成人和完成單位為 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4)提交項目研究報告并通過驗收。
驗收方式:(1)設備、系統驗收為現場驗收;(2)項目研究報告驗收通過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價和招標人聘請的外部專家評審會評審。
2.1.3服務地點:新疆烏魯木齊米東區大紅溝路洗選中心烏東選煤廠。
2.2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本項目對淺槽重介分選機分選過程的智能化進行系統研究,揭示影響分選密度穩定、分選效率和精度的干擾因素,進而對烏東選煤廠分選過程中介質循環、密度穩定、分選調控模塊參數識別、感知、對感知數據進行融合、分析 和處理,為生產過程智能控制和決策提供依據,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從而提升烏東選煤廠的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經濟效益。
主要研究內容包括:
(1)分析重介質分選過程,提出重介系統智能化建設的總體思路和方案;
(2)研制智能化加介系統,提供快速穩定的重介分選控制基礎;
(3)提高在線灰分測量的準確性,為智能化提供可靠依據;
(4)提出重介質分選過程參數在線智能給定技術方案,實現重介質分選過程智能控制參數的在線智能優化;
(5)實現重介質分選過程智能決策,提高重介質系統參數控制的響應速度、精確度和穩定性。
在技術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實踐應用,檢驗系統對于穩定精煤產品質量、提升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的效果,為重介質分選工藝的發展起到良好的技術支持作用。
具體研究內容:
(1)智能加介
構建介質桶激光距離掃描系統,優化介質桶激光距離掃描系統參數,分析介質濃度、高度表面建模算法精度和建立速度,確定最佳建模算法。優化現有介質抓取機構的行走驅動程序,評價在不同的驅動程序對介質抓取和投介準確性的影響。
(2)密度調控
研究淺槽重介分選過程中影響精煤產品質量的原煤灰分和重介質懸浮液密度的因素,構建懸浮液密度參數在線監測系統,提出懸浮液密度在線控制方法;建立介質流量數據與床層密度的反饋預測模型,微調介質流量,實現床層密度均勻穩定。
(3)調控分選
研究分選過程中,操作參數(上升流、水平流等)和物料參數(煤流)等對分選效果的影響,建立原煤密度組成、生產過程工藝參數與分選效果在線預測模型,建立原煤灰分和精煤灰分與分選密度的動態響應,實現淺槽重介分選工藝參數的智能給定。
(4)智能決策
形成分選過程中加介、密度穩定、分選調控環節數據和模型專家知識庫,評估和分析分選過程各環節質量指標,結合成本分析、技術分析、經營分析和產品結構優化等,提出決策方案,建立分析與決策支持系統,實現動態分析和智能管理。
2.3 項目總工期:合同簽訂后12個月(前9個月完成技術研發與現場實施,后3個月指導分選系統調試、人員培訓、驗收)。計劃服務開始時間2023年12月25日,計劃服務結束時間2024年12月25日,具體服務開始日期以合同簽訂后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選煤廠重介質分選系統或選煤廠智能分選系統的改造工程或研究服務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選煤廠重介質分選系統或選煤廠智能分選系統的改造工程或研究服務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否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4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30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