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礱江柯拉構網型儲能系統(tǒng)示范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項目資金 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兩河口水電站水光互補一期項目水光牧互補光伏電站(簡稱“柯拉一期光伏 電站 ”)位于雅江縣西部柯拉鄉(xiāng)境內,場址中心經緯度坐標 N29。56'50.75", E100。37'1.94",海拔高程 4000~4600m。場址距成都約 540km,距雅江縣約 130km,距柯拉鄉(xiāng)約 25km,場址西南距國道 G318 約 20km,通過現有村道可 到達場址。柯拉一期光伏電站裝機容量 1000MW,經集電線路匯集至 1#升壓站 (慶達站) 、2#升壓站(解放站) ,分別通過一回 220kV 線路接入區(qū)域內 500kV 匯集站(理塘站),通過 500kV 線路送至兩河口水電站。拉一期光伏電站已于2023 年 6 月并網發(fā)電。本項目擬在柯拉一期光伏電站 1#升壓站北側約 700 米處(海拔高程 4414 米) 建設整體呈矩形布置的構網型儲能系統(tǒng)電站(以下簡稱“儲能電站”) ,項 目設計規(guī)模 53MW/106MWh,通過 2 回 35kV 集電線路接至已建成的 1#升壓站35kV 母線上。
2.2 項目建設地點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縣。
2.3 標段名稱
本招標項目分為 1 個標段,即:雅礱江柯拉構網型儲能系統(tǒng)示范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2.4 招標范圍
雅礱江柯拉構網型儲能系統(tǒng)示范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范圍為儲能系統(tǒng) 項目和柯拉一期光伏電站 1#升壓站(慶達站)改造項目設計、采購(不含由發(fā) 包人采購提供的電池系統(tǒng)及其附屬設備、儲能變流器(PCS)及直流匯流設備、 箱式變壓器及其附屬設備、能量管理系統(tǒng)) 、施工等,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項目勘察設計, 施工準備, 土建施工, 自購設備及材料的采購, 自購 及甲供設備的到貨驗收,設備安裝、檢驗、試驗、調試、試運行、驗收,1#升 壓站改造,完工清場,缺陷責任期的處理,以及與本項目相關的所有工作;負責 項目手續(xù)辦理,各類驗收等;參加發(fā)包人采購設備的設計聯(lián)絡會、出廠驗收等;負責本項目的對外協(xié)調,涉網試驗等;配合發(fā)包人開展竣工決算,審計等。
2.5 工期
本項目工期 151 日歷天, 計劃 2024 年 2 月 1 日開工,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并網。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基本要求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獨立民事主體。
3.2 投標人資質要求
投標人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yè)甲級資質,并同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行業(yè)甲級資質(電力行業(yè))。
(2)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3.3 投標人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以下業(yè)績: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以來,具有額定容量 50MWh 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業(yè)績(含已完成或在建項目)。
3.4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投入合同管理的主要人員應分別滿足以下要求:
(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高級工程師或以 上職稱,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以來,擔任過額定容量 100MW 及以上光伏電站項目(或 50MWh 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 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
(2)安全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或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3.5 投標人其他要求
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6 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否。
3.7 聯(lián)合體要求 無。
3.8 特別說明 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20:00:00 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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