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
2.2 項目規模:5.97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交貨期1個月;計劃開始交貨日期:2024年1月26日(供貨進度必須滿足現場施工需求,具體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投標人應充分考慮不利影響,在確保供貨進度的前提下,連續生產1個月的備貨量)。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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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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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峽江萬佶物流園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組件采購招標 |
屋頂BIPV組件供貨,本次采購單晶雙玻375Wp組件,共計15920塊,容量5.97MW。 |
500 |
注:設備交貨地點為:車板交貨。投標人在投標時,應當結合本項目實際,編制本項目的運輸方案,合同設備自投標人制造工廠至合同規定的現場交貨地點的所有工作及費用由投標方負責。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江西峽江萬佶物流園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組件采購招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至少具有三項BIPV光伏組件合同業績,累計容量不小于6MW。業績證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頁(封面)、能反映資格條件的供貨清單、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的合同掃描件。
9.財務要求:招標人不接受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連續虧損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0.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12-15 11:30到2023-12-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