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分宜縣通用機場前期工作咨詢服務采購項目 資金已到位,采購單位為分宜縣恒昌建設投資 。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項目招標公告及澄清文件均在江西省招標投標網(江西省招標投標網-江西省招標投標協會主辦 (jxtb.org.cn))發布,請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積極參加。
1、項目編號:JXTDGC-2023-041
2、項目 3、預算金額:5300000.00元(大寫:伍佰叁拾萬元整) 4、最高限價:5300000.00元(大寫:伍佰叁拾萬元整) 5、采購需求: 項目名稱 數量 單位 采購預算金額(人民幣)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分宜縣通用機場前期工作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國內提供服務) 1 項 5300000.00元 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注:本項目未注明進口產品(提供服務)的均為國產產品(國內提供服務),不允許提供進口產品(境外提供服務)參與采購活動。 6、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9個月內完成初步設計批復,機場取得A1類機場使用許可證之日止。 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單位投標,聯合體單位不能超過兩家,聯合體投標需聯合授權一位代表參加投標并提供《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中必須明確牽頭人。聯合體投標的,除聯合體協議書需要聯合體各方簽署蓋章外,招標文件中要求蓋章或簽字處僅需由聯合體牽頭人蓋章或簽字。投標報價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終報價,每種貨物或服務只允許一個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都將被拒絕。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詳見第四章 附件(投標文件格式)7.資格證明文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1.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1.8根據財政部財庫〔2016〕125號文件規定,對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 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需具備民航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采購將落實節能、環保、中小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等政府采購政策,具體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4.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否。 5.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監獄企業采購:否。 (三)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4年01月09日09 點30分(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2.招標代理機構信息 采購代理:江西泰達工程造價咨詢 3.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