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項目位于河北省滄州市境內,項目業態多、范圍廣、體量大,現已啟動其中的4個子項目,包括:國能滄州“綠港氫城”大基地100萬千瓦光伏項目(下簡稱“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國能滄州“綠港氫城”9萬千瓦光伏項目(下簡稱“9萬千瓦光伏項目”)、綠氨項目、國能國華滄州“綠港氫城”40萬風電項目(下簡稱“40萬千瓦風電項目”),以上項目均已取得建設指標。
100萬千瓦光伏項目、9萬千瓦光伏項目、綠氨項目計劃打包整體立項,項目主體均為國華(滄州)綜合能源有限公司。其中,100萬千瓦光伏項目、9萬千瓦光伏項目正在開展各項前期手續辦理工作,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已納入國家第三批新能源大基地正式項目清單。
40萬千瓦風電項目主體為國華匯能(北京)綜合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納入河北省發改委2023年度開發建設方案,項目立項、前期手續辦理等工作全面推進中。經項目選址踏勘,選出符合建設條件的風機機位68個、升壓站2個;項目20萬千瓦接入國華投資河北分公司朔豐站,剩余20萬千瓦接入路徑正與河北省南網積極對接中,謀劃最優接入方案。
2.1.2招標范圍:
(1)土地預審:
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100萬千瓦光伏項目、9萬千瓦光伏項目、40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報批組卷準備工作(包括編制節地評價報告并取得專家意見),完成項目建設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報批組卷申報工作,最終取得《建設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意見書》;
(2)勘測定界:
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100萬千瓦光伏項目、9萬千瓦光伏項目、40萬千瓦風電項目永久占地及臨時占地土地勘測定界圖、編制勘測定界報告編制,滿足各級主管部門組卷報批工作,其中40萬千瓦風電項目需完成64臺風機用地、升壓站用地、儲能用地永久用地勘測定界和風機通場道路臨時用地勘測定界,光伏項目需完成光伏陣列用地、升壓站用地、儲能用地勘測定界;
(3)地形圖測量:
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100萬千瓦光伏項目、9萬千瓦光伏項目、綠氨項目、40萬千瓦風電項目地塊區域地形圖編制(光伏項目為2.9萬畝,綠氨項目為250畝,風電項目為7萬畝),采用國家2000大地坐標系,根據項目需要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文件,文件要求需符合各主管部門及設計部門的規定。
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2.1.3服務周期:自接到招標人通知之日起60個日歷日完成。
2.1.4服務成果交付:
(1)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60個日歷日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40萬千瓦風電項目節地評價報告,取得節地評價專家評審意見,最終取得《建設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意見書》;
(2)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60個日歷日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40萬千瓦風電項目勘測定界圖及報告編制;
(3)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60個日歷日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40萬千瓦風電項目1:2000及1:500地形圖測量;
(4)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60個日歷日取得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9萬千瓦光伏項目《建設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意見書》;
(5)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60個日歷日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9萬千瓦光伏項目勘測定界圖及報告編制;
(6)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60個日歷日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9萬千瓦光伏項目1:500地形圖測量;
(7)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60個日歷日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100萬千瓦光伏項目節地評價報告,取得節地評價專家評審意見,最終取得《建設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意見書》;
(8)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60個日歷日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勘測定界圖及報告編制;
(9)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60個日歷日完成滄州“綠港氫城新材料”100萬千瓦光伏項目1:500地形圖測量;
(10)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60個日歷日完成綠氨項目1:500地形圖測量。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乙級及以上測繪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土地預審、地形圖測繪、勘測定界服務中任意兩種服務的合同業績各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需具有至少1個擔任土地預審或地形圖測繪或勘測定界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19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