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項目概況: 遼寧環保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北部污水處理廠、仙女河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協同焚燒外委處置服務。項目地點:(1)北部污水處理廠:沈陽市昆山西路258號;(2)仙女河污水處理廠:沈陽市于洪區吉力湖街180號。
2.1.2 招標范圍:預計在2024年2月至2026年2月,北部污水處理廠、仙女河污水處理廠兩家水廠的污泥處置量預計為20000噸(含水率80%左右),為促進污水處理廠脫水污泥無害化和穩定化處置,保證污水廠安全穩定達標運行,開展污水處理廠污泥協同焚燒外委處置服務。投標人負責對招標人產生的污泥進行收集(根據水廠實際情況需提供鏟車等清運設備)并運輸到污泥處置地點,對污泥進行處置及利用,投標人負責投資污泥處置設施,負責污泥處置項目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工作,同時持續確保整個合作期內安全處置雙方約定的污泥處置量,污泥處置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招標人不承擔污泥運輸、處置過程中技術、安全等責任,也不承擔因此引起的相關費用。
2.1.3 服務期限:2年(各廠處置量最高不超1萬噸)。具體服務開始時間已招標人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污泥處置方式為焚燒或協同焚燒的環評文件、批復和環保驗收手續。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 年 1 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處理量100噸/日及以上的污泥摻燒或污泥焚燒合同業績 1 份,且已執行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已完成執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2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