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口西城匯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二期)(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海口市秀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投資項目備案證明批準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以下簡稱“本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西城匯物流中心。
2.2 項目建設規模:海口西城匯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二期)直流側裝機容量為3.543MWp,選用6216塊570Wp單晶硅組件,組件串聯數量為26塊一串,選用8臺320kW和3臺225kW組串式逆變器,經箱變升壓至10kV后就地接入已經建設完畢的一期匯集站。
2.3 項目工期:91天,計劃開始日期:2024年01月23日。
2.4 招標范圍:工程施工準備與工程施工;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和管理(光伏組件由發包人組織采購并簽訂合同);設備安裝及調試;屋頂結構檢測、加固校核、設計、施工;工程土建施工;配合電力工程質量監督(若有)、發電場試運行及專項驗收、啟動驗收、移交生產驗收和竣工驗收;負責辦理并網手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設計批件(若有)編制、報批、驗收工作;接入系統批復所要求的全部內容;竣工驗收和移交的相關工作;建設期工程保險(投保范圍包含業主采購的光伏組件),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配合審計等全部工作。
2.5 本招標項目標段/標包劃分:共分一個標段
2.6 其他補充:未被列入中國電力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資質、業績、項目主要負責人滿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
3.1.1 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經營狀況良好,報告期未發生連續虧損或資不抵債的情況。
3.1.3 業績要求:投標人在近5年(2018年10月-2023年10月)內具有1個10MW規模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或施工總承包項目的完工或在建業績。業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其中完工業績應提供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等。要求能體現合同簽訂時間、簽約主體、服務范圍及合同總金額等內容。
3.1.4 信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
3.1.5 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項目經理。項目設計負責人(設總)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設計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項目技術負責人(總工)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項目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項目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項目副經理職務。
3.1.6 中標人數:1名
3.2 其他要求:無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 (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根據聯合體協議職責分工共同完成投標文件,并由聯合體牽頭人統一提交給招標人。投標文件須由聯合體各方均加蓋公章,表明共同認可投標文件; (5)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有權要求聯合體任何一方承擔聯合體全部責任。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的投標者,請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24:00時止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西城匯物流中心。
2.2 項目建設規模:海口西城匯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二期)直流側裝機容量為3.543MWp,選用6216塊570Wp單晶硅組件,組件串聯數量為26塊一串,選用8臺320kW和3臺225kW組串式逆變器,經箱變升壓至10kV后就地接入已經建設完畢的一期匯集站。
2.3 項目工期:91天,計劃開始日期:2024年01月23日。
2.4 招標范圍:工程施工準備與工程施工;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和管理(光伏組件由發包人組織采購并簽訂合同);設備安裝及調試;屋頂結構檢測、加固校核、設計、施工;工程土建施工;配合電力工程質量監督(若有)、發電場試運行及專項驗收、啟動驗收、移交生產驗收和竣工驗收;負責辦理并網手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設計批件(若有)編制、報批、驗收工作;接入系統批復所要求的全部內容;竣工驗收和移交的相關工作;建設期工程保險(投保范圍包含業主采購的光伏組件),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配合審計等全部工作。
2.5 本招標項目標段/標包劃分:共分一個標段
2.6 其他補充:未被列入中國電力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資質、業績、項目主要負責人滿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
3.1.1 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經營狀況良好,報告期未發生連續虧損或資不抵債的情況。
3.1.3 業績要求:投標人在近5年(2018年10月-2023年10月)內具有1個10MW規模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或施工總承包項目的完工或在建業績。業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其中完工業績應提供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等。要求能體現合同簽訂時間、簽約主體、服務范圍及合同總金額等內容。
3.1.4 信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
3.1.5 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項目經理。項目設計負責人(設總)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設計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項目技術負責人(總工)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項目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項目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項目副經理職務。
3.1.6 中標人數:1名
3.2 其他要求:無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 (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根據聯合體協議職責分工共同完成投標文件,并由聯合體牽頭人統一提交給招標人。投標文件須由聯合體各方均加蓋公章,表明共同認可投標文件; (5)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有權要求聯合體任何一方承擔聯合體全部責任。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的投標者,請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24:00時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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