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青海鹽湖鎂業有限公司PVC&鉀堿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地溝污泥處置項目
3、項目地點:青海鹽湖鎂業有限公司(青海省格爾木市察爾汗工業園區)
4、招標內容: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鎂業公司PVC&鉀堿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地溝污泥屬于危險廢物(代碼為:HW45,261-084-45),預計年產生量800噸,需要進行合法合規處置。
5、合同估算價:338.40萬元
6、服務時間:2024年3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
7、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項目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核準經營危險廢物類別代碼須包括HW45,261-084-45。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必須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
(2)提供近半年內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記錄的證明材料;依法免稅的投標人須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證明。
(3)經信用中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址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欄目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當事人名單取消投標資格。(提供“信用中國”網站無任何不良記錄的查詢截圖,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20天內)。
(4)法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活動。生產型企業生產場地為同一地址的,銷售型企業之間股東有關聯的,一律視為有直接控股、管理關系。投標人之間有上述關系的,應主動聲明,否則將給予列入不良記錄名單3年內不得參加本系統采購活動的處罰;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予以否決。
三、投標報名所需資料:
報名時應具備的材料及要求:投標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三證合一副本復印件、公司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法人身份證、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資料加蓋公章。(采購代理機構對以上資料留存備案。)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2024年1月08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日上午09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00分至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