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生產輔助工作二標段業務外包。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生產輔助工作二標段業務
2.1項目名稱: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生產輔助工作二標段業務
2.2項目類型:服務
2.3項目概況: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位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大街9號,交通方便。公司生產規模為年產14萬噸鋅、6萬噸鉛,屬大型有色金屬冶煉企業。
2.4項目地點: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大街9號
2.5招標范圍:生產輔助工作二標段業務工作內容如下:
(1)卸礦、破碎(含輔料)、洗袋(含輔料)、洗車及衛生清理、設備維護工作;
(2)制液廠備料系統維護工作;
(3)制液廠中和除鐵輔料添加、壓濾機卸渣及周圍衛生清理工作;
(4)制液廠硫回收輔料添加(木質素配制)及周圍衛生清理、壓濾機卸渣及周圍衛生清理工作;
(5)銦回收輔助生產工作(銦浸出壓濾機卸渣、原輔料添加、周圍衛生清理);
(6)制液廠中和除鐵廠房內壓濾機500平米濾板、濾布更換及清洗工作;
(7)制液廠中和除鐵廠房內壓濾機300平米濾板、濾布更換及清洗工作;
(8)其他壓濾機濾板、濾布更換及清洗工作;
(9)電鋅廠凈液壓濾機下渣、海綿鎘壓餅及周圍衛生維護工作
(10)電鋅廠剝鋅業務工作;
(11)電鋅廠凈化、鎘回收濾布更換及清洗工作;
(12)電鋅廠陽極板修復業務工作;
(13)鋅粉庫裝桶工作;
(14)物料破袋、裝袋工作;
(15)電鋅廠電解槽清理工作;
(16)鉛熔渣、含鋅渣等渣物料破碎;
(17)物料倒運工作;
(18)渣物料外銷裝車工作;
(19)硫磺制備輔助生產工作。
2.6 項目服務期限:2024年3月1日起—2026年11月31日止。
其中:第一次簽訂期為2024年3月1日起—2024年11月31日止,第二次簽訂期為2024年12月1日起—2025年11月31日止,第三次簽訂期為2025年12月1日起—2026年11月31日止,其中第一次為直接簽訂,第二次合同視第一次簽訂期履行情況而定,第三次合同視第二次簽訂期履行情況而定。第一次為直接簽訂,第二次合同視第一次簽訂期履行情況而定,第三次合同視第二次簽訂期履行情況而定。若履行情況不好招標人可選擇不續簽,投標人不得因自身服務能力不足等原因向招標人申請索賠。
2.7 質量標準:質量標準按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及發包人要求”執行。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生產輔助工作二標段業務
3.1資格要求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為準。
2)投標人在資質、人員、技術、資金等方面具備承擔本項目的施工能力。
3.2財務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的財務報表或財務狀況承諾書。
注: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或財務狀況承諾書。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300萬元的類似項目業績,并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關鍵頁或驗收資料或業主證明,以證明材料簽署日期為準。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或涉訴黑名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項目團隊要求
3.5.1項目負責人
項目經理應具備類似業務的管理經歷,并為投標人本單位職工,提供身份證、社保證明(或聘用證明)。
3.5.2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
投標人必須設置單獨的安全管理機構,嚴禁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3%的標準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其中,至少一名安全負責人(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或具有2年以上安全管理經驗),專職安全員需持有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提供人員配置清單及人員的身份證、安全管理資格證)
注:①安全負責人的安全管理年限,以提供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首次發證日期為準。②從業人員數量按投標人技術文件中響應的用工人數為依據。
3.5.3特種作業人員
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人數應根據實際作業要求進行考慮)需持有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資格證)并在有效期內,提供持證上崗承諾書或相應的證件。
3.6其他要求
1)投標人應建立了相應的安全、生產、技術、裝備管理體系,制度完善、機構設置符合要求,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2個月內無一般及以上的生產安全、質量、環保事故,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或承諾。
2)近3年內未發生過重大違約事件或拖欠員工工資現象,未因違法違規受到處罰,并在本項目中滿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十部門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53號)文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承諾。
3)投標文件中載明的項目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與現場人員保持一致,不允許隨意更換(若需更換,須征得招標人同意),并提供相應的承諾。
4)若存在“投標人之間存在關聯關系、不同投標人高級管理人員之間存在交叉 、任職、人員混用或者親屬關系、經常性‘抱團’投標等圍標串標 、高風險跡象”將否決有關投標人資格。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01-09 09:00至2024-01-19 17: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