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1招標內容:本次招標內容包括槍型攝像機、人臉識別攝像機、球型攝像機及本項目所涵蓋的系統集成服務和施工等(詳見技術規范書)。
1.2項目預算:1573.42萬元(不含稅)。
1.3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0個日歷日內完成本項目所有工作內容。
1.4質保期:驗收合格證書簽訂之日起25個月。
1.5服務地點:寧夏中寧縣。
1.6標段/份額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份額。
1.7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不含稅投標總價不超過1493.17萬元,分項最高限價詳見《分項報價表》。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分項不含稅單價最高限價或高于總價最高限價,其將被否決。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局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
2.2投標人承諾可開具符合國家行業稅率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
2.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提供1份自2021年1月1日(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框架合同以采購訂單簽訂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之日承接的類似項目業績。
注:(1)如為單項合同,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a.合同關鍵頁掃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標的、金額頁、簽字蓋章頁、簽訂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發票掃描件(如提供的發票為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個月內開具的,需提供稅務系統發票驗證截圖及已收款證明材料)。(2)如為框架合同,在滿足單項合同要求的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框架合同實際采購訂單或結算單掃描件。僅單獨提供訂單/結算單或不附訂單/結算單的框架協議的業績視為無效業績;訂單/結算單/發票必須體現和框架協議的關聯性,否則不予認可。
2.4投標人財務及經營狀況良好,且財產未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情況。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
2.5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責令停業的;
(3)被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的;
(4)財產被接管或者凍結的;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或產品關鍵部分出現重大的技術及質量問題;
(6)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內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內存在與采購活動相關的行賄犯罪記錄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存在失信(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查詢,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列入黑名單的供應商,且處于禁入期內;
(10)處于黑名單的供應商所注冊設立的與其現有經營業務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組織;
(11)法律法規限定的其他情形。
2.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投標。
①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單位職權的主要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機關或事業單位的最高行政官員、執行事務合伙人,以評審日核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查詢結果為準;
②控股關系是指出資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資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控制權的投資方,以評審日核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查詢結果為準;
③管理關系單位是指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關系的單位。
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4.電子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1月16日18時00分至2024年01月22日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