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成都國盾融合創新中心(一期)項目 10KV 正式用電運維項目,項目資 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成都國盾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成都市郫都區友愛鎮國昌路 59 號、 60 號、 89 號、 90 號。
2.2 項目規模:成都國盾融合創新中心(一期) 項目 10KV 正式用電電力總負荷 26250KVA,運維包含項目紅線外電力電纜、紅線內高低壓設備及柴油發電機組的運維。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
2.4 標段名稱:成都國盾融合創新中心(一期)項目 10KV 正式用電運維項目。
2.4.1 服務范圍:成都國盾融合創新中心(一期)項目 10KV 正式用電運維,主要包括
紅線外 10KV 進線電纜(ZA-YJV3×400)2850 米(花融線 1250 米、花盾線 1600 米),紅線內二 進四出環網柜 1 臺、一進二出環網柜 1 臺、 10KV 變壓器(1250KVA)21 臺、變壓器就地保護 環網柜 24 臺、高壓配電柜 59 臺、直流屏 4 臺、低壓配電柜 180 臺、柴油發電機 4 臺(750KW ×3 臺、 850KW×1 臺)。
2.4.2 計劃工期:本次招標工期三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服務期結束,預計 1095 日歷 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基本要求:依法設立,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投標人資質要求:持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承裝(修、試)電力 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五級及以上、承修類五級及以上、承試類五級及以上)
(3)投標人業績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期間,至少具有 1 個 10kV 配電設備運維服務類,且合同金額不低于 100 萬元相關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 括封面頁、金額頁、服務范圍頁、簽字蓋章頁)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
(5)投標人其他要求:
1)最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
(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7)聯合體要求:無。
(8)備注:無。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 18:00 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