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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評標辦法前附表2.2.4(2)商務部分,項目負責人 | 項目負責人資歷: 1、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高級及以上職稱的 得3分; 2、項目負責人具有咨詢工程師資格的得2分。 評審依據:以技術職稱證書和資格證書(掃描件加蓋 投標人公章)為依據。本項最多得 5 分 | 項目負責人資歷: 1、設計負責人或勘察負責人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得3分, 2、設計負責人或勘察負責人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資格的得2分。 評審依據:以技術職稱證書或資格證書(掃描件加蓋 投標人公章)為依據。本項最多得 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