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項目概況
江蘇能投江蘇省阜寧縣東溝鎮160MW/320MWh儲能電站項目位于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東溝鎮黎明村一組。本項目建設規模為160MW/320MWh磷酸鐵鋰儲能電站,在儲能電站內布置儲能電池集裝箱、PCS一體機(含PCS、干式變壓器、斷路器等)、儲能站用電艙、升壓站配電裝置預制艙(布置35kV、10kV、380V、干變等)、電氣二次及通信預制艙(布置電氣二次設備、通信設備、工機具間、備品間、應急間等)、儲能站綜合艙、危廢艙、消防系統、排水系統等。儲能電站綜合自動化控制系統、220kV保護控制設備布置在升壓站繼電器室,操作臺位于集控室內)。本期工程新建1臺180MVA(220/35kV)升壓主變,儲能單元逆變升壓后,經35kV集電線路接入升壓站35kV配電裝置,經主變升壓至220kV。升壓站內預留遠期160MW/320MWh接入所需主變及配電裝置位置。
2.2 招標范圍
2.2.1 本次招標工程為江蘇能投江蘇省阜寧縣東溝鎮160MW/320MWh儲能電站項目EPC總承包,共一個標段。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設計至儲能電站整體竣工驗收的全部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及監造;土建及安裝工程施工;電網要求的所有調試、涉網試驗及相關手續;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等)、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量保修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為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等工作。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2.2 計劃工期
本工程計劃于2024年3月1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計劃2024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均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資質條件(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二級及以上、承修二級及以上和承試二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
⑥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獨立電化學儲能或風電/光伏配套電化學儲能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單個項目的儲能容量不低于320MWh)(須提供合同文件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合同證明材料須體現蓋章及合同簽訂時間等信息,材料中須體現具體工作內容及儲能系統的裝機容量MWh)。
(3)項目經理: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須具有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至少擔任過1項獨立電化學儲能或風電/光伏配套電化學儲能(項目的儲能容量不低于100MWh)的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職務的經歷(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①合同證明文件②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證明材料須體現項目的儲能容量MWh)。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無連續2年虧損。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4年2月6日09時整至2024年2月18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