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能源安徽臨泉縣黃嶺150MW風電場項目EPC總承包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2012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能源安徽臨泉縣黃嶺150MW風電場項目EPC總承包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三峽能源安徽臨泉縣黃嶺150MW風電場項目位于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境內,風機點分布于黃嶺鎮、廟岔鎮、姜寨鎮等鄉鎮,擬選升壓站位置位于黃嶺鎮,場區內平均海拔31.2-41.7m。臨泉縣位于黃淮平原的西南端,屬于典型的淮北沖積平原,境內無山丘,地勢平坦,滁新高速公路縱橫貫境,東連濟廣高速,西接大廣高速,220、345國道與255、237、314省道在境內交匯。
本期裝機容量為150MW,終期建設規模為300MW,布置2臺單機臺容量5.0MW和25臺單機臺容量5.6MW的機組,輪轂高度為160m。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及送出線路。自升壓站新建1回220kV線路接入220kV流鞍河變,流鞍河變擴建1個220kV出線間隔;新建線路路徑長度13km,最終以接入系統方案批復為準。
2.2 招標范圍
本工程為EPC總承包,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220kV送出工程、新建1座220kV升壓站、風電場等全部勘察設計,除風機、塔筒及其附件外的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以及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征租地及地方關系協調等工作。
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本標段進場(場內)道路(即風電場范圍)分界點為涉及當地縣道與鄉道交界處,進場(場內)道路起始點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及村村通道路都不屬于風電場范圍,其中進入風電場范圍內之后為滿足設備(含甲供設備)運輸所需要的手續辦理(如需)、道路改造(含甲供設備)及橋梁加固(含甲供設備)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2.3工期要求
2024年4月1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第一基風機基礎及升壓站基礎澆筑,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批機組并網,2025年4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電網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不含巖土工程分項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二級及以上、承修二級及以上、承試二級及以上的電力設施許可證;
⑥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須提供合同文件及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等證明材料)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具有至少2個5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風力發電項目(至少有1個含升壓站)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工程業績。
②設計單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5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風力發電項目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至少有1個含升壓站);施工單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5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風力發電項目施工業績(至少有1個含升壓站)。
(3)項目經理:投標人的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5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風力發電項目擔任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任職的經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相關業績合同證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 投標限制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無連續2年虧損。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