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1.1.1項目簡述
(1)唐湖分公司總裝機容量為2×135MW熱電聯產機組,鍋爐尾部煙道分別配套建設煙氣脫硝裝置、電除塵器、引風機、煙氣脫硫裝置等環保設施,各裝置設備通過用鋼結構煙道連接,與鍋爐形成一體的煙氣通風系統。在設計煤種及校核煤種、鍋爐最大工況(BMCR)下能夠處理鍋爐100%煙氣量。因機組長期運行,脫硫系統吸收塔塔底、塔壁、噴淋區域及噴淋支撐梁、除霧器側板及支撐梁、濕電本體內部、凈煙道進行防腐;吸收塔本體及濕電系統內部、凈煙道漏點挖補修復,煙道膨脹伸縮節檢查修復;吸收塔底部及事故漿液箱淤泥清除,煙道積灰清除;對施工中破壞的外層保溫進行恢復;#1、#2凈煙道輸水管道破損嚴重管道更換;煙道、吸收塔、濕電本體面積概況:#1吸收塔部分:規格:直徑13.2m,高度47m。#2吸收塔部分:規格:直徑13m,高度47m,預計脫硫系統防腐總面積為:1200㎡;清除煙道積灰30m³;清除吸收塔及事故漿液箱漿液、淤泥90m³,清除淤泥由招標方制定地點堆放,具體處理量以工程實際發生量為準,擬將煙道整治項目工程進行集中公開招標。
(2)實施單位、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及合同編號如下:
序號 |
委托電站名稱 |
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 |
合同編號 |
1 |
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
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
合同商談時確定 |
1.1.2發包人相關信息
序號 |
委托電站名稱 |
實施地點 |
距省會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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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
青海省海晏縣西海鎮原二二一廠一分廠 |
10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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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標范圍及主要內容
1.2.1招標范圍:本工程主要包括唐湖分公司煙氣#1、#2機組脫硫系統吸收塔、濕電及煙道的防腐工程項目
1.2.2主要工作內容
脫硫系統吸收塔塔底、塔壁、噴淋區域及噴淋支撐梁、除霧器側板及支撐梁、濕電本體內部、凈煙道進行防腐;吸收塔本體及濕電系統內部、凈煙道漏點挖補修復,煙道膨脹伸縮節檢查修復;吸收塔底部及事故漿液箱淤泥清除,煙道積灰清除;對施工中破壞的外層保溫進行恢復; #1、#2凈煙道輸水管道破損嚴重管道更換;煙道、吸收塔、濕電本體面積概況:#1吸收塔部分:規格:直徑13.2m,高度47m。#2吸收塔部分:規格:直徑13m,高度47m,預計脫硫系統防腐總面積為:1200㎡;清除煙道積灰30m³;清除吸收塔及事故漿液箱漿液、淤泥90m³,清除淤泥由招標方制定地點堆放,具體處理量以工程實際發生量為準。
1.2.3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2.3.1項目實施地點: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廠址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西海鎮附近。該鎮位于縣城西北的金銀灘草原上,東南距縣城7km,東距西寧103km,面積約570k㎡,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鎮原221廠1分廠內。
1.2.3.2項目工期:總工期30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方通知的開工時間為準,總工期不變。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自籌,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及一般納稅人資格的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和分包。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主要管理人員的資格
(1)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2)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具有2個及以上類似防腐工程業績(附合同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發售時間:2024年2月29日0:00時~2022年3月7日0:0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