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承飛航空特種設備 2024年上半年底盤采購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上海承飛航空特種設備 2024年上半年底盤采購項目(招標編號:TC240401R),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產品名稱:飛機加油車及航油輔助作業車底盤
交貨時間: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供貨、運輸并驗收合格
交貨
分包情況:本項目分3個包,詳見貨物清單(每包的投標文件必須單獨封裝。如果一家投標人投了多個包號,不同包號的投標文件不可混裝和共用,以免在評標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貨物清單:
分包 | 產品名稱 | 數量(臺) | 單價最高投標限價 (元/臺) |
包1 | 20000升飛機罐式加油車底盤 | 2 | ¥330300.00 |
包2 | 32000升飛機罐式加油車底盤 | 7 | ¥385800.00 |
35000升飛機罐式加油車(有平臺)底盤 | 1 | ¥317300.00 | |
35000升飛機罐式加油車(無平臺)底盤 | 1 | ¥313300.00 | |
包3 | 低高度飛機管線加油車底盤 | 48 | ¥135200.00 |
航空燃油供應系統排放作業車底盤 | 3 | ¥126000.00 | |
航空燃油供應系統排放作業車(大容量)底盤 | 9 | ¥183000.00 | |
航空燃油供應系統清洗作業車(大容量)底盤 | 17 | ¥180000.00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或其他組織,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本項目允許制造商(或其所屬銷售公司)及代理商投標。如投標人為制造商所屬銷售公司,應出具雙方控股或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文件并加蓋雙方公章;如投標人為代理商,應提供制造商為其出具的授權文件或長期供貨協議,授權文件有效期應涵蓋本次招標的有效期。
(3)產品制造商須具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資質,相關認證證書在有效期內(制造商所屬銷售公司及代理商提供其制造商的證書)。
(4)投標人須提供近5年內(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至少一項滿足所投包要求的規格產品的同類項目業績(制造商所屬銷售公司及代理商提供其制造商業績(須為本次所投產品制造商)或自身的業績均可)。同類項目業績是指針對所投標包不同規格產品在商用車或能源化工運輸等工程中相同或類似產品的制造銷售業績。所有供貨業績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合同復印件須包括能體現出合同名稱、產品名稱、詳細的產品型號或類似描述、合同金額等信息的關鍵頁和蓋章頁。投標人應對業績真實性負有全部責任。
(5)投標人須提供經審計的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且財務狀況良好,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等。
(6)具有所投物資供應能力及質量控制措施,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提供的產品在使用過程中未發生重大事故。
(7)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財務狀況和市場行為良好。沒有處于被有權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吊銷資質、停業整頓、取消投標資格以及財產被接管、凍結或進入破產程序等。
(8)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沒有處于因違約、誠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資格或列入黑名單的狀態。
(9)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無重大違法記錄,并提供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
(10)截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1)截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2)投標人必須是響應本次招標,在招標代理機構登記并領取招標文件的法人。任何未在招標代理機構登記和領取招標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均不得參加投標。
(13)投標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采購。
(1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6)(7)(8)(9)(10)(11)提供相關聲明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其中(10)(11)條應提供相關網站信息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