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福州 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壓力容器及箱罐采購招標項目(第2次)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壓力容器及箱罐采購公開招標*,招標人為(福州)熱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按4×600MW規劃,一期已建設2×600MW國產超臨界燃煤機組;本期擬利用原規劃預留場地建設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1臺超高壓供熱聯箱、1臺高壓供熱聯箱、1臺低壓供熱聯箱、2臺輔汽聯箱等設備、2臺閉冷水膨脹箱及其配套設備等。
2.1.3交貨地點:福建省福清市江陰鎮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項目施工現場。
2.1.4交貨期:2024年9月15日內完成供貨。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壓力容器,A2級及以上)或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壓力容器,A2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壓力容器(工作壓力≥4MPa)供貨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11 16:00:00。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按4×600MW規劃,一期已建設2×600MW國產超臨界燃煤機組;本期擬利用原規劃預留場地建設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1臺超高壓供熱聯箱、1臺高壓供熱聯箱、1臺低壓供熱聯箱、2臺輔汽聯箱等設備、2臺閉冷水膨脹箱及其配套設備等。
2.1.3交貨地點:福建省福清市江陰鎮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項目施工現場。
2.1.4交貨期:2024年9月15日內完成供貨。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壓力容器,A2級及以上)或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壓力容器,A2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壓力容器(工作壓力≥4MPa)供貨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1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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