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電力河南 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周口40MW、許昌40MW、駐馬店40MW戶用分布式(二期)光伏項目監理服務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該分布式光伏項目具體劃分為以下三個項目:
本項目光伏電站建站分布在河南省許昌市、周口市、駐馬店市。許昌市總裝機規模40MW,周口市總裝機規模40MW,駐馬店市總裝機規模40MW,設計壽命25年。本項目建設地點為農戶房屋屋頂、院落空地,不考慮配儲,采用“全額上網”的方式。初步擬定以戶為單位,每戶設計一路并網線,以380V 電壓等級就近 T 接入現有 380V 公共電網。許昌市總規劃安裝容量約為 40MW,實際總安裝容量為 40.014MWp。本項目規劃利用總戶數為 2148 戶,共計安裝 70200 塊 570Wp 光伏組件,2148 臺組串式逆變器,2148 臺低壓并網箱。周口市總規劃安裝容量約為 40MW,實際總安裝容量為 40.01343MWp。本項目規劃利用總戶數為 1729 戶,共計安裝 44249 塊 570Wp 的 N 型單面單玻光伏組件,25950 塊 570Wp 的 N 型雙面雙玻組件,1729 臺組串式逆變器,1729 臺低壓并網箱。駐馬店市總規劃安裝容量約為 40MW,實際總安裝容量為 40.014MWp。本項目規劃利用總戶數為 2148 戶,共計安裝 70200 塊 570Wp 光伏組件,2148 臺組串式逆變器,2148 臺低壓并網箱。
2.1.2招標范圍:本工程監理招標范圍為河南許昌40MW、周口40MW、駐馬店40MW分布式光伏項目的施工前期準備至質保期滿的全過程監理。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工程設計圖紙審查,對項目道路工程、光伏組件、逆變器基礎施工工程、安裝工程、配電線路施工工程等施工進行監理,并包含試運行、竣工驗收、工程移交生產、竣工結算,保修等階段的相關監理工作。負責對所有材料設備到貨驗收及管理、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信息和合同管理、工程項目資料管理檔案歸檔、協調參建各方關系及協助民事處理等進行全方位的監理,并有責任和義務協助招標人做好對本項目投資造價控制等方面工作。監理人應對本工程所有承包商及供貨商的全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控制和協調,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
2.1.3 服務期:許昌、周口、駐馬店分布式光伏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14個月,若工程未按期完工,合同期滿免費延期2個月,超過此期限按照合同約定增補費用。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企業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光伏項目監理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總監理工程師的有效監理工程師(電力工程)資格注冊證書。
(2)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50MW及以上光伏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總監理工程師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1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