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送變電工程 2024年第四次服務類框架
招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
1.招標條件
項目建設單位為青海送變電工程 (以下簡稱“項目單位”),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資金來源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倡導潛在投標人用先進標準引領服務質量提升,有效治理質量突出問題,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招標機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批次招標項目分標編號、分標名稱、包號見下表:
序號 | 分標編號 | 分標名稱 | 包號 |
1 | 001 | 生產型車輛租賃框架 | 包1-包4 |
2 | 002 | 宣傳品與工作關系服務框架 | 包1-包3 |
3 | 003 | 油樣檢測框架 | 包1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需求一覽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備承擔所投項目的資格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標項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投標。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招標文件要求的國家強制認證證書。
(4)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5)根據《國家電網 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投標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之日至中標公告發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國家電網 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處理期內的均適用不良行為處理結果。或投標人存在觸發《國家電網 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第三十三條重大問題“熔斷機制”情形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6)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投標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7)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
(8)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
●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標人須滿足如下專用資格、業績要求、人員要求及最高限價: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需求一覽表
3.3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項目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如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3.1款和3.2款的規定。
(2)聯合體各方應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3)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負責獲取本項目的招標文件及投標工作。
(4)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的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的資質。
(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包中投標。
3.5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代理商投標的項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6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投標。
3.7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次招標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投標。
4.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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