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貢瑪儲能電站工程EC總承包工程招標公告
合同名稱:青海省海南州貢瑪儲能電站工程EC總承包工程
合同編
招標項目編
發(fā)包
受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 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貢瑪儲能電站工程E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承包人中標后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況
海南州貢瑪儲能電站工程為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項目2標段海南州塔拉灘90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配套儲能工程,項目建成后通過協調優(yōu)化運行,實現間歇性新能源在負荷高峰期為電網提供可靠的電力支撐,緩解電網的調峰壓力,提升電網新能源的消納能力。海南州貢瑪儲能電站工程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光電園區(qū)內,距共和縣以南40km。場址區(qū)內地勢平緩,地勢開闊,平均海拔高程為2950~3100m,G214國道和共玉高速貫穿場址區(qū)。毗鄰青豫直流二期配套新能源2標段900MW光伏擬建的海南州基礎設施1#330kV匯集站。
該項目最終配置儲能系統容量為180MW/720MWh(儲能系統設備由發(fā)包人提供),其中集中式儲能系統容量為130MW/520MWh,高壓級聯式儲能容量為50MW/200MWh。本項目建設1座35kV儲能匯集站,此匯集站通過4至6回35kV線纜 (最終以接入系統報告為準)
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項目2標段海南州塔拉灘90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態(tài)太陽能發(fā)電園區(qū)內,已建設一座330kV匯集站,共計3臺300MVA主變壓器,每臺主變35kV側采用由2段母線構成的擴大單元接線。
本工程電氣設備采用預制艙布置,四周設置環(huán)形道路。
1.2招標范圍
1.2.1工作范圍
海南州貢瑪儲能電站工程EC總承包項目,規(guī)劃建設容量為180MW/720MWh(直流側電池容量)的磷酸鐵鋰電池儲能系統,需具備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電網調度及電力市場交易功能。包括:勘察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不含儲能系統設備采購)、設備監(jiān)造(不含儲能系統設備)、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驗收(含專項驗收、移交生產及達標投產等)、培訓、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服務等內容;負責下述工作內容,承擔所有相關費用。
1.2.1.1設計要求:承包人應根據儲能產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和行業(yè)最新技術標準等對本項目進行優(yōu)化設計。
(1)與330kV匯集站接引邊界:控制室及電子間、35kV母線段備用開關柜,電網調控通道等。
(2)按需設計建安工程:設備預制艙基礎、電纜溝道、給排水、防火墻、圍墻、站內環(huán)形道路、進站道路、深水井及供水管線(至儲能電站水泵房和匯集站水泵房)、消火栓系統管網、站用變及站用電配電系統、接地網及防雷系統等。
(3)箱變(干變,并配備智慧監(jiān)測系統、同型箱變統一后臺系統)、環(huán)網柜、35kV充氣柜、0.4kV開關柜等,箱變高壓側滿足手拉手連接方式。
(4)儲能調控策略應兼具以下功能,滿足儲能電站后續(xù)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電網調度及電力市場交易的相關要求。
并網模式:接入青海電網并網運行,直接接受調度指令(包括AGC、AVC、安穩(wěn)控制等),滿足系統調峰需求,兼具本項目站控和遠程集中監(jiān)控功能;微網與并網模式平滑切換功能。所有并網手續(xù)及協調均由承包人完成。
(5)負責與匯集站所有相關系統設計接口工作。
1.2.1.2勘察設計
(1)初步設計:
1)儲能電站及其附屬工程(包括場平、建筑、結構、裝修裝飾、給排水、暖通、電氣二次系統設備、場內通訊和調度自動化及通信系統、照明、道路、集電線路、場區(qū)綠化、視頻監(jiān)控、智慧安防、消防、環(huán)保、水保、勞動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防洪設施、節(jié)能等)的勘測設計,滿足初設(可達到施工圖設計)階段深度和內容要求,完成相應的初步設計工作,形成初步設計文件,編制執(zhí)行概算。
①根據國家及行業(yè)相關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開展工程地質和水文勘察工作,包括儲能電站及其附屬工程的平面高程控制測量(含施工網點設計)、平斷面測量,主要附屬建筑物的水文和地質詳細勘測,1:500地形圖測量,并提交本工程水文氣象報告、工程測量報告,巖土工程勘測報告及土壤電阻率等報告。
②初步設計報告應包括綜合說明、工程地質及水文、工程任務與規(guī)模、儲能系統選型設計、電氣設計、土建設計、消防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環(huán)境保護與水土保持設計、勞動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設計、節(jié)能減排、工程投資概算、財務評價與社會效果分析等。
③其他初步設計文件包括地形圖測量成果、工程地質詳勘成果、各類計算書、以及各類相關協議及支持性文件等。
④工程量清單(清單應與圖紙相符)。
⑤征地紅線圖和征地工程量清單。
⑥項目初設階段所需的其他各類設計文件。
2)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評審機構(委托前需經發(fā)包人確認)組織開展初步設計和執(zhí)行概算評審工作。
3)配合開展儲能上網電價申報和爭取工作,提供所需的相關設計資料及報告。
4)編制儲能電站工程所涉及設備、材料、以及相關技術服務招標文件(包括技術規(guī)范書)。
5)編制強制性條文實施方案、預防質量通病措施、EMS系統接入匯集站集控平臺方案等。
6)本工程所需國家或地方標準、相關圖紙資料、電網相關參數,均由承包人自費獲得。
7) 儲能電站安全設施設計應考慮安全監(jiān)測信息采集和上送,儲能電站安全設施設計應由發(fā)包人進行審查,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和使用。
8)項目設計應詳細收集建設場地的資料,考慮地質構造、自然災害、周邊建(構)筑物等對儲能電站的安全影響因素,電化學儲能電站應重點考慮雨水侵入、洪水內澇、雷電破壞等,并制定對策、方案。
9)項目設計應綜合研判儲能系統安全風險,電化學儲能電站重點考慮火災、爆炸等危險因素,配備必要的溫感、煙感裝置,統籌做好消防系統設計,并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
(2)施工圖設計:根據初步設計文件進行詳細的設計、繪制施工圖、編制施工說明書、結構計算書。設計深度應滿足據以編制施工圖預算、安排材料定貨和工廠制作、能據以進行施工和安裝、能據以進行工程驗收。包含滿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調試、運行要求及確保工程完整性所需的全部內容。
1)對儲能系統集成方案進行優(yōu)化設計,需要經發(fā)包人審查確認后實施。
2)負責本工程總圖設計,并經發(fā)包人審查后開展施工圖詳細設計。
3)配合現場進行設計交底、竣工驗收等現場服務工作;施工圖預算編制及收口和竣工圖編制(包含與竣工圖對應的工程量清單)。
4)提供所需的相關設計資料及報告、編制和調整工程進度圖表,派駐土建和電氣現場設代,參加業(yè)主方要求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各種會議及考察調研等活動。
5)對工程設計的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組織工程的設計聯絡會并負責相關費用,對相關設計進行協調。
6)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地方行政法規(guī)、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負責向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和審查機構報送施工圖設計予以審查(包括消防設計審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場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等),按審查意見進行設計修改和補充,并承擔所有審查費用;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審查。
7)負責向設備廠家收集用于設計所需的設備資料并審核,不能由于資料收集的問題而影響設計進度。
8)現場設計服務。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應安排駐場設計代表,人數根據現場施工需求配備。向建設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現場服務、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問題處理等。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試運行及工程竣工驗收。做好現場設計代表工作,嚴格履行現場設計代表職責,及時出具設計變更單,并編制設計變更預算,出具量差調整表等相關資料。
9)施工圖設計會審交底及記錄。參加并協助發(fā)包人組織設計審查,組織設計聯絡會并負責相關費用。
10)承包人負責工程第三方質量監(jiān)督、單位及單項工程檢查驗收,并提供設計評估。
11)負責本工程所必須的各類專項驗收(環(huán)保、水保、安全設施、消防、檔案等)、試驗(涉網及站內試驗)及評估工作(包括項目后評價工作)。
12)匯總整理本工程項目設計檔案資料并移交業(yè)主。
13)設計工作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評審,承包人應配合完成評審。
(3)竣工圖編制:工作范圍與施工圖階段的工作范圍相同。竣工圖編制深度應符合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及 相關要求,竣工圖內容應與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調試記錄等相符合,應真實反映工程竣工的實際情況。
1.2.1.3設備采購
承包人負責本儲能電站除儲能系統設備外所需的全部設備及材料的采購、供應、運輸、卸車及二次倒運、驗收、檢驗、試驗、清潔、代保管等工作;提供現場所需專用工器具和1年期維保所需的備品備件。消防系統須接入330kV匯集站,品牌與330kV匯集站保持一致。
1.2.1.4建筑安裝工程
(1)本儲能電站及其附屬工程所有建筑與安裝施工、項目管理、調試、并網、檢驗、試驗(含涉網性能試驗)、等保測評、驗收(包括專項驗收、質量監(jiān)督檢查、移交生產和達標投產等)、培訓、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服務等內容。包括場平、建筑、結構、裝修裝飾、給排水、暖通、電氣一次系統設備、電氣二次系統設備、場內通訊和調度自動化及通信系統、照明、道路、集電線路、場區(qū)綠化、視頻監(jiān)控、智慧安防、消防、環(huán)保、水保、勞動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防洪設施、節(jié)能等,以及其他為保證本工程合理性和完整性所需要的工程任務。
(2)“五通一平”、施工臨建、施工輔助工程,工程測量控制網的統一測設、復測、維護和管理。
(3)配合業(yè)主協調開展永久性征地(儲能電站、道路、集電線路等)工作。
(4)除永久征地以外的為滿足項目建設所需的所有臨時用地手續(xù)辦理及補償等所發(fā)生的全部工作及所涉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臨建、棄土場、加工廠、攪拌站、進站路路肩、施工道路錯車位和拐彎半徑、物資保管區(qū)域等,涉及的地上附著物、電線桿、地下管線、地埋電纜、地埋光纜等的協調、遷移及保護工作,青苗補償、測量、植被恢復等工作直接或涉及的全部費用,足額預存土地復墾費用和繳納耕地占用稅等。
(5)根據國家和地方關于工程建設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辦理開工所需各項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若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以及其他政府或行業(yè)主管部門要求辦理的各項制約項目依法合規(guī)開工建設的相關手續(xù)。
(6)負責修建、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臨時施工道路和交通設施,包括與公路平面交叉道口通行權手續(xù)辦理(設計圖紙、安全性評價報告、施工方案、專家評審、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費、制作安裝道路安全保護裝置及標志標識等)、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甲方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相應費用。承包人利用本項目現有施工道路及檢修道路,設計并修建臨時施工道路以滿足大件運輸需要。
(7)進站道路和儲能電站內道路施工、維修、維護和保養(yǎng),制作并安裝符合國家和公路行業(yè)標準的道路安全保護裝置及標志標識。
(8)本儲能電站分系統和整體調試,并網驗收(含相關試驗、電網公司相關專題報告編審及評審意見、保護定值核算)、并網手續(xù)辦理工作。配合第三方機構對儲能系統電池和模組等檢測工作,并承擔所有檢測費用。
(9)高標準策劃、高質量實施安全生產“三同時”(含安全生產類和消防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環(huán)保“三同時”(含工程項目綠色建造評價,環(huán)境保護應急預案和危險廢物環(huán)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以及其他環(huán)保類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等)、水土保持“三同時”、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含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職業(yè)衛(wèi)生類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等)、消防“三同時”(設計審查、備案、驗收)、防雷接地工程(包括檢測、試驗與驗收)、節(jié)能管理、檔案管理、質量創(chuàng)優(yōu)等工作,負責相關專項驗收評審、取得批復文件、承擔全部費用。
(10)儲能電站區(qū)域通訊網絡建設,包括有線網絡和無線覆蓋。
(11)臨建建設方案需經招標方審查通過后實施,為監(jiān)理單位提供4間辦公室,為業(yè)主提供2間辦公室(18平方米/間)。
(12)按現場所需配備足夠數量的環(huán)保灑水車用于抑制施工揚塵和運輸時道路揚塵。
(13)對于本標段具體的工作范圍詳述與將來提供的施工圖不一致,則以施工圖為準。
(14)根據國家電投、黃河公司、承包人關于企業(yè)VI標識和企業(yè)文化宣傳要求,對儲能電站進行裝修裝飾設計,設計方案通過承包人評審后實施。所有交通和安全標志牌制作材料應采用優(yōu)質鋁合金板,鉆石級和超強級反光膜;房間、車輛、施工器具、臨時標志等標識牌制作材料應采用優(yōu)質鋁合金板,高強級、超工程級、工程級反光膜。
(15)儲能EMS系統納入統一監(jiān)控系統;應無償配合本項目監(jiān)控平臺、集控平臺、上級單位運營管理相關數據平臺等數據采集與接入服務,提供所需監(jiān)控數據、通訊協議及接口標準。
(16)儲能電站建筑安裝轉調試前,由發(fā)包人組織成立啟動驗收委員會(簡稱“啟委會”),啟委會人員由監(jiān)理、調試、生產、承包人、電網企業(yè)等單位和政府相關部門組成,明確相應工作職責。設備制造單位和其它參建單位應列席啟動驗收。承包人負責編寫啟動試運行方案,由啟委會負責審查,統一指揮啟動驗收工作。
(17)儲能電站項目并網驗收前,應完成電站并網線路沖擊試驗、一次設備沖擊試驗、啟停機試驗、過載能力試驗、充放電試驗等主要設備及系統的性能測試,完成整體調試和并網檢測。
(18)負責開展儲能電站的并網和驗收工作,不符合國家(行業(yè))并網技術標準要求的電站,嚴禁并網。
(19)試運轉前由承包人組織完成試運轉方案的編制,試運轉期間應開展水保、環(huán)保、檔案、消防等驗收工作。儲能電站完成試運轉后,應進行生產移交工作,生產移交包括設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設計、制造、安裝、調試期間的圖紙、報告、記錄等技術資料并附有技術資料清單,并應做好資料歸檔及整編工作。
(20)儲能系統設備卸車及二次倒運、驗收、安裝、檢驗、試驗、清潔、代保管等工作。
本工程作為EC總承包交鑰匙工程,不論本招標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設計、采購、施工、運輸、儲存、竣工投產、工程檢查、專項驗收、竣工結算、工程驗收、整體竣工驗收等各種工程驗收的工作內容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
1.2.2工期安排
計劃工期:2024年6月1日開工,6月15日完成設計方案編制審查,2024年11月30日全部并網運行,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方書面通知為準,并網節(jié)點不變。
1.3資金來源
本工程由青海綠動光電 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承包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承包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并須具有以下資質: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如設計單位不具有施工資質,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線路施工;
(2)施工單位具有國家能源局頒發(fā)的二級及以上承裝和承試類電力設施許可證。如施工單位不具有承試二級資質證書,可委托具有承試二級資質證書的企業(yè)承擔試驗工作。
(3)施工單位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擬委托企業(yè)的資質證件須在投標時同時提供。
1.4.2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以下人員中總設計負責人應為投標人本單位員工,其余主要管理人員可為擬委托單位人員,須提供勞動合同等證明文件。
1.項目總設計負責
2.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近5年擔任過至少1個已投產容量不小于50MWh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電站EPC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業(yè)績,需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
3.安全負責
4.技術負責
說明:1.以上資格條件要求均需要提供充分、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否則視為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
2.以上人員之間不得兼職,不得同時在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中擔任相關負責人。
3.主體工程指:儲能土建工程或儲能機電安裝工程。
1.4.3商業(yè)信譽
承包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 )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7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須提供單個已投產的容量不小于30MWh且累計容量不小于100MWh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電站EC或EPC總承包業(yè)績,提供合同及投產驗收證明等材料。
1.8資格后審
發(fā)包人將根據承包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承包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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