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榆林能源郭家灣煤礦三、四盤區井田資源被越界開采糾紛案件代理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礦產資源被越界開采案件代理服務項目全過程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訴訟程序、民事訴訟程序、刑事或者民事執行程序,以及其他法律程序或者服務方式等。具體為:
1.接受招標人的委托,代為報案或者提起訴訟,代為提交相關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訴狀/答辯狀、證據清單、證據、質證意見、代理意見等;代為申請訴前和/或訴中財產保全;代為調查取證,收集、整理并提交證據;參加聽證會、論證會;參加庭審、舉證、質證、辯論;參與調解、和解;提交、簽收有關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上訴請求、反訴、反請求;代為提起強制執行并代理刑事、民事強制執行程序,代理執行異議聽證審查或者執行異議訴訟案件;
2.根據辦案部門的要求以及案件需要,及時提交證據和相關材料,維護招標人利益,應招標人要求書面匯報案件進展情況或者參加招標人組織的與案件有關的會議;
3.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招標人出具合法、有效、專業的法律意見,并充分告知招標人相關法律風險,供招標人決策時參考;
4.對案件全過程資料進行建檔、保存并遵守招標人保密要求,最終移交招標人;
5.招標人委托的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法律服務內容。
服務期限:自法律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決、民事判決,并經人民法院將生效刑事判決、民事判決執行完畢,向招標人提交完整的案件材料后服務期終止。
服務地點:郭家灣煤礦。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代理礦業權糾紛案件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1人,執業年限不低于10年(含10年)(執業時間以律師執業證號第6-9位數字顯示的年份為準)。投標人須提供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律師資格證。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其他法律服務人員不少于4人,執業年限不低于5年(含5年)(執業時間以律師執業證號第6-9位數字顯示的年份為準)。投標人須提供擬派的其他法律服務人員有效的律師資格證。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18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