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示范區首期90萬千瓦(I標段、III標段、V標段)風電項目包頭鋁業產業園區綠色供電項目包頭鋁業儲能電站135MW/540MWh(含儲能送出線路)及送出線路和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送出線路(以下簡稱“本工程”)系新建性質,由包頭鋁業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為包頭鋁業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
本項目新能源總裝機容量為1200MW,其中包括風電1000MW,光伏200MW。本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境內。場址地勢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間,東南方向距達茂旗直線距離約85km,站址東距G210國道約35km,X091縣道由南向北穿過場區,場址區域交通運輸條件便利。
2.1 90萬線路工程共分為3段,分別如下:
(1)三峽風電升壓站~蒙能二期風電升壓站220kV線路
由三峽風電升壓站220kV出線間隔至蒙能二期風電升壓站220kV出線間隔,路徑長度約23.9km,單回路架設,曲折系數1.30。
(2)蒙能二期風電升壓站~懿晟風電升壓站220kV線路
由蒙能二期風電升壓站220kV出線間隔至懿晟風電升壓站220kV出線間隔,路徑長度約23.6km,單回路架設,曲折系數1.16。
(3)懿晟風電升壓站~克仁珠(包風一)變電站220kV線路
懿晟風電升壓站220kV出線間隔至克仁珠(包風一)變電站500kV變220kV出線間隔, 路徑長度約6.6km,單回架設,曲折系數1.11。
2.1.1光纖通信工程
本工程沿三峽~蒙能單回路段架設2條24芯OPGW光纜,光纜長約2×23.9km;沿蒙能~懿晟單回路段架設2條24芯OPGW光纜,光纜長約2×23.6km;沿懿晟~克仁珠(包風一)變電站單回路段架設2條48芯OPGW光纜,光纜長約2×6.6km。
2.2 120萬線路工程包括2個子項,分別如下:
(1)包鋁1#升壓站~克仁珠(包風一)變電站220kV線路
由包鋁風電項目1#升壓站220kV出線間隔至克仁珠(包風一)500kV變電站220kV出線間隔,路徑長度約64.3km,全線采用單、雙回路混合架設,其中單回路路徑長約1.4km,雙回路路徑長約62.9km,曲折系數1.17。
(2)包鋁2#升壓站~克仁珠(包風一)變電站220kV線路
由包鋁風電項目2#升壓站220kV出線間隔至克仁珠(包風一)500kV變電站220kV出線間隔,路徑長度約75.4km,全線采用單、雙回路混合架設,其中單回路路徑長約12.5km,雙回路路徑長約62.9km(雙回路段桿塔及基礎工程量計入包鋁1#升壓站~克仁珠(包風一)220kV線路工程中,本工程只考慮掛線工程量),曲折系數1.26。
2.2.1光纖通信工程
本工程沿包鋁1#升壓站~克仁珠(包風一)變電站220kV線路單回路段架設2根24芯OPGW光纜,光纜長約2×1.7km,雙回路段架設2根48芯OPGW光纜,光纜長約2×72.4km;沿包鋁2#升壓站~克仁珠(包風一)變電站220kV線路單回路段架設2根24芯OPGW光纜,光纜長約2×14.4km。
2.3. 包頭鋁業儲能電站儲能容量為135MW/540MWh,其送出線路接入90萬或者120萬升壓站中送出。
2.4項目名稱: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示范區首期90萬千瓦(I標段、III標段、V標段)風電項目包頭鋁業產業園區綠色供電項目包頭鋁業儲能電站(含儲能送出線路)及送出線路和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送出線路--監理
2.5項目類型:服務
2.6項目概況:本項目新能源總裝機容量為1200MW及配套工程。主要子項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示范區首期90萬千瓦(I標段、III標段、V標段)風電項目包頭鋁業產業園區綠色供電項目包頭鋁業儲能電站(含儲能送出線路)及送出線路和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送出線路
2.7項目地點: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
2.8招標范圍:
監理服務范圍包括、不限于以下內容:
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示范區首期90萬千瓦(I標段、III標段、V標段)風電項目包頭鋁業產業園區綠色供電項目包頭鋁業儲能電站(含儲能送出線路)及送出線路和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送出線路建設全部監理工作;包括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示范區首期90萬千瓦(I標段、III標段、V標段)風電項目包頭鋁業產業園區綠色供電項目包頭鋁業儲能電站135MW/540MWh(含儲能送出線路)及送出線路和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萬千瓦項目送出線路,從施工準備工程施工及調試階段、試生產、竣工驗收及交付生產階段,以及質保期服務、工程結算,并參加工程項目后評價及工程項目評優、工程項目審計等全過程服務,還包括大件運輸、全部工程建設檔案(包含文書檔案和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等。(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資質要求 |
1.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為準) 2.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 投標人應具有綜合或電力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
業績要求 |
從2021年1月1日起,具有至少一項220kV及以上的輸變電工程監理業績、一項220kV變電站監理業績和一項5MW/10MWh 及以上電化學儲能監理業績,且以上監理業績需涵蓋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內容,完工項目需提供合同協議書(提供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首頁,關鍵內容、簽字頁等)、工程竣工報告或投產證明。 |
信譽要求 |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根據《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及《關于在招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網中“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及“/信用中國”的失信被執行人;以檢索結果為準。 |
人員要求 |
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應具有220kV及以上的輸變電工程、220kV變電站、5MW/10MWh 及以上電化學儲能監理業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持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需具有3年以上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驗(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應與監理單位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能夠常駐項目現場(提供駐場承諾書)。 2.監理人員要求:常駐項目現場監理人員不得少于11人,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程監理工作的職業禁忌癥。至少有1名總監理工程師、1名總監理工程師代表、1名主管安全的監理工程師、1名安全監理、2名電氣專業監理,2名土建專業監理、1名起重與機務安裝專業監理、1名技經專業人員、1名資料員。 3.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主管安全的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要求:應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03-18 09:00:00至2024-03-28 17:00: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