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磨煤機檢修起吊及全廠檢修起吊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電廠一期工程已建設2×600MW超臨界燃煤機組,于2005年4月28日開工,1#機組于2007年7月26日投產,2#機組于2007年10月16日投產。本期工程在一期西側擴建,廠區場地一期時已按4×600MW規劃容量一次回填形成,建設條件較好。本期擬利用原規劃預留場地建設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配套的磨煤機檢修起吊設備、全廠檢修起吊及其附屬設備,它包括磨煤機檢修起吊設備、全廠檢修起吊及其附屬設的設計、制造、檢驗、安裝和運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2.1.3交貨地點:福建省福清市江陰鎮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項目施工現場。
2.1.4交貨期:2024年10月30日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起重機通用橋式起重機A級)。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起重設備(額定起重量≥36t且跨度≥10m)的供貨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18 17: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