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福州電廠#1斗輪機及#3卸船機大修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3卸船機2007年正式投產運行,至今未進行徹底性大修。#3卸船機為ZQX1500四卷筒差動補償牽引小車橋式卸船機,是由杭州華新工程公司設計、制造、安裝;采用芬蘭科尼公司(KONECRANES VLC CORP.)技術,卸船機額定生產率為1500t/h,有效工作運行距離為260米,配單個10萬噸級泊位,煤碼頭全長310米,寬32米,其中碼頭軌道長294.5米。
#1斗輪機2007年正式投產運行,上次大修為2017年。#1斗輪機為露天布置,生產廠家為中國華電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型號SR4000/1500.35,堆料出力4000t/h,取料出力1500t/h,懸臂長度35m,折返式運行。斗輪機下設一可逆運行的帶式輸送機,帶寬B=1800mm,帶速V=4.0m/s,額定出力Q=4000t/h。運煤系統采用程控和就地控制兩種方式,其上煤系統運行班制為3班,每班運行約4小時。
2.1.2 工程建設目標:
根據工程量清單完成#1斗輪機及#3卸船機大修全部項目,所有項目驗收合格率100%,斗輪機和卸船機修后各項參數滿足設計要求。
2.1.3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的#1斗輪機及#3卸船機大修項目,包括#1斗輪機及#3卸船機大修項目的解體檢查、清理、測量、檢修、更換不合格備品備件、修后試運及資料整理。
2.2 其他:項目總工期:#3卸船機施工期限為自本項目合同簽訂之日開始,投標人30天內完成材料及備件采購并運至施工現場,材料及備件到貨后通知招標人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可以使用。現場施工期限為50天。材料及備件未按要求時間內運至施工現場或施工期限超期均按合同超工期考核條款進行考核。具體檢修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1斗輪機施工期限為自本項目合同簽訂之日開始,投標人30天內完成材料及備件采購并運至施工現場,材料及備件到貨后通知招標人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可以使用。材料及備件未按要求時間內運至施工現場或施工期限超期均按合同超工期考核條款進行考核。現場施工期限為45天。具體檢修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現場條件具備時卸船機和斗輪機可同時施工,投標人需安排兩臺設備同時檢修所需要的人員到場。碼頭卸煤期間及上煤期間,#1斗輪機、#3卸船機大修工作需根據船期及配煤要求,合理安排檢修工序,不得影響煤船正常接卸或靠離港,也不得影響運行配煤。
若卸煤及配煤需要時,投標人必須無條件恢復設備,并將工作票壓至輸煤運行,收回工器具和材料并將人員撤離現場,工期順延,確保輸煤系統工作的順利進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起重機械)A級及以上(老證)或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起重機械制造、安裝、修理、改造許可A級橋式、門式起重機及以上(新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卸船機和斗輪機檢修的合同業績各1份(若1份合同中同時具有卸船機和斗輪機檢修業績視為滿足業績各1份要求),且均已完成檢修。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檢修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一臺卸船機維修或斗輪機維修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