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 內蒙古包頭市
一、招標條件
本 內蒙古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萬噸輕合金材料項目-5G+無人運轉車+智慧物流系統采購安裝,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內蒙古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 華云三期42萬噸輕合金材料項目
招標內容與范圍:
2.1項目名稱: 內蒙古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萬噸輕合金材料項目-5G+無人運轉車+智慧物流系統采購安裝
2.2項目類型:設備
2.3項目概況:為提高電解鋁智能制造整體水平,加快鋁業板塊智能制造產業革新,打造行業智能制造先進企業,內蒙古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擬采購一套以5G無人轉運車為主體的智慧物流系統,并與現有的精準出鋁系統和調度系統進行互聯,實現廠區物流自動化、智能化和可視化。
2.4項目地點: 內蒙古包頭市鋁業產業園區
2.5招標范圍:無人駕駛鋁包轉運車一輛、無人駕駛陽極轉運車一輛、智慧物流系統軟件一套,由中標方完成供貨、安裝、調試。(詳見招標文件)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內蒙古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萬噸輕合金材料項目-5G+無人運轉車+智慧物流系統采購安裝
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資質要求 |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它關、停、并、轉狀態。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2項室外無人轉運車同類設備的供貨業績,提供合同關鍵頁或驗收證明或業主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以證明材料簽署日期為準。(提供合同復印件,證明材料應完整清晰)。 |
信譽要求 |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年03月30日09:00至 2024年04月09日18:0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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