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包頭化工2024年--2026年新改擴建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評審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哈林格爾鎮西南的包頭市規劃的九原區工業開發區南區內,距包頭市昆都侖區約17公里。廠址北鄰包頭市南繞城公路和包蘭鐵路,距南繞城公路50米,距包蘭鐵路約400米。
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90號)》第四條要求:建設單位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依照本辦法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相應的評審,并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包頭化工必須對新改擴建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開展、實施“三同時”評審技術服務工作。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按照國家相關醫療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要求,開展、實施新改擴建項目(2024年--2026年)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評審技術服務工作。
2.1.3工作內容及要求:
2.1.3.1服務目標:開展、實施2024年--2026年新改擴建項目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評審工作,保證新改擴建項目合規合法運行。
2.1.3.2內容和項目:
2024年--2026年所有存在職業病危害的新改擴建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全階段所有評審技術服務工作。
1.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包括:《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與政府溝通本項目所有相關事宜,并獲得當地政府確定的職業衛生專家出具的認可意見。
2.《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包括:與外審專家對接溝通,并獲得當地政府確定的職業衛生專家出具的認可意見。
3.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竣工驗收。包括:《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與政府溝通本項目所有相關事宜,組織現場驗收、報告審核會,整改后獲得當地政府確定的職業衛生專家出具的認可意見。
主要新改擴建項目(僅供參考,按實際發生情況確定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計劃投資(萬元) |
1 |
污水系統優化改造項目 |
6930 |
2 |
增加一臺翻車機及配套鐵路改造項目 |
37956 |
3 |
烯烴中心碳四裝置抽余碳四異構化改造項目 |
5390.99 |
4 |
MTO裝置熱工系統余熱回收改造項目 |
150 |
5 |
其他臨時確定新增的新改擴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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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服務進度和方式:簽定本協議后,甲乙雙方提前做好準備工作,根據雙方協商確定的2024年--2026年新改擴建項目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評審技術服務工作計劃,如期開展各項工作。
2.1.3.4、項目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神華科技園1號(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廠區)。
2.1.3.5、計劃工期:合同期限為簽訂合同之日起,截止到完成2024年--2026年所有存在職業病危害的新改擴建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全階段所有評審技術服務工作之日。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級及以上衛生健康委員會頒發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業務范圍包括:業務范圍至少包含化工及電力行業。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新改擴建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評審技術服務(或合同內容中包括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或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技術服務)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持有并提供有效的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必須是投標單位正式員工,需提供該員工在投標單位2023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6個月內的社保繳納證明(需加蓋社保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11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