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一、招標條件
本塔城絲路創新創業基地二期工程總承包(EPC)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遼寧援疆資金100%,招標人為塔城市邊境經濟合作區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局。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本項目用地面積約0.5221公頃,8號廠房總建筑面積約3326.58 m2(二層,局部三層),道路面積約1980m2,綠化用地面積約1681m2。 。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項目共新建一棟建筑物,建筑物為8號廠房。新建配套工程建筑包含:道路及停車場工程、綠化工程、室外安防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綜合管網等。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標段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者建筑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或者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擬派本項目EPC項目經理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注冊二級建造師及以上資格;
4、擬派本項目施工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注冊二級建造師及以上資格;
5、擬派本項目設計負責人應具有注冊一級建筑師資格;
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允許一個施工資質單位和一個設計資質單位組成聯合體,由施工總承包資質單位作為牽頭人(聯合體主體),組成聯合體的各成員單位不得再以自己名義或與其他單位組成其他聯合體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7、其它要求:
(1)擬派本項目EPC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建工程;
(2)擬派本項目施工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建工程,可以與EPC項目經理為同一人;
(3)擬派本項目設計負責人需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4)施工單位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投標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開標日,以竣工驗收報告完工時間為準),具有一項房屋建筑工程的設計或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業績;
(6)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地勘等文件對投標人公開,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方案設計、初步設計且具備工程設計資質、工程總承包條件的單位可以參與該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投標;
(7)本次招標不接受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單位投標,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信息為準;
(8)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無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9)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04月12日08時30分00秒---2024年04月18日16時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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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遼寧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南九馬路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