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發電有限公司相關招標項目勘察設計服務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壘縣、奇臺縣
2.2 項目規模:木壘80萬千瓦風電項目、木壘25萬千瓦光伏項目、奇臺30萬千瓦光伏項目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1個月內完成工程勘測,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勘察設計應能滿足3個月連續施工進度的需要。按業主要求完成施工、設備采購招標有關的勘察設計文件。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至本項目竣工達標創優驗收、竣工結算完成、質量保修期滿為止。(以招標方批準的開工日期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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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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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服務 |
木壘80萬千瓦風力發電、木壘25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及奇臺30萬千瓦光伏項目、2個220千伏升壓匯集站、1.25萬千瓦/5萬千瓦時儲能電站及相關配套設施。風、光電場、儲能電站、匯集站地質勘察、優化設計并出具優化報告、環水保、消防、用地策劃報告(按照集團用地策劃要求及模板編寫)、施工及設備招標文件及清單編制、負責工程設備、材料采購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的編制,參與評標、合同技術協議談判、簽訂工作,參與本工程有關的調研和收資工作、施工招標技術配合工作、施工圖、竣工圖、設計概算、檢修道路、風機、逆變器和箱變及基礎、35千伏集電線路及對側接口配合、220千伏送出線路(電網公司建設)接口配合、儲能站及儲能站進、出線路(儲能站圍墻外1米)、匯集站和升壓站建筑、電氣及相關配套設施等設計及沉降觀測、80萬千瓦風電項目、25萬千瓦光伏項目、30萬千瓦光伏項目與配套35千伏至220千伏升壓站以及送出線路工程(不含220千伏送出線路工程);1.25萬千瓦/5萬千瓦時儲能電站工程;2個新建220千伏匯集站工程;風機塔筒設計安全性復核并承擔相應責任(塔筒設計由風機廠家負責);場區及匯集站建筑外觀重塑、景觀規劃及節點設計、文化目視設計、預制艙外觀設計、場區總體外觀設計(以上設計須經業主確認的效果圖后開展相關工作),具體內容詳見技術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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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勘察設計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8.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五年內(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同時具有一下業績要求:
8.1至少具有2個容量20MW及以上的光伏發電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業績;
8.2至少具有3個容量50MW及以上的風力發電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業績;
8.3至少具有1項220kV電壓等級及以上匯集站(或升壓站或變電站)勘察設計合同業績;
8.4投標人提供的合同業績中,單項合同(含 EPC)勘察設計范圍能滿足上述 3 項業績要求條件的,視為有效合同業績;或者多項合同(含 EPC)勘察設計范圍組合后滿足上述 3 項業績要求條件的,也視為有效合同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4-15 13:13到2024-04-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