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項目概況:
1、中央東輔助運輸大巷已于2022年9月完工,現正在安裝礦井永久供、排水等管路。供、排水管路設計沿巷道拱頂部安裝,由于中央東輔助運輸大巷局部頂板來壓,導致局部巷道頂板下沉,個別地點安裝高度不夠,已不具備供、排水管路安裝條件。
2、中央西輔助運輸大巷由于受壓力影響,使2150m-2750m范圍內出現巷道底鼓,平均底鼓量1.5m,造成該段已施工地坪全部破壞,964m-2273m范圍內非水溝側幫部片幫。為確保安全及保障運輸,需對底鼓段巷道起底,起底至設計位置后重新施工C30混凝土地坪及水溝。
3、檢修石門0m-120m段原設計凈高3.9m,由于排水管路(φ480mm)安裝在巷道頂板,根據排水管路安裝高度要求以及加上管路托梁(高250mm),使管路托梁至巷道底板的凈高度只有2.6m,無法滿足主井設備、皮帶的檢修運輸。
4、中央東回風大巷從1801工作面回風聯絡巷口至7#聯絡巷約400m位于喬家廟向斜軸部最低點位置,由于該段巷道頂、底板出水,且受煤層底板泥巖擾動影響,導致底板底鼓變形,為確保安全,對該段巷道起底維修,確保礦井正常通風。
5、中央膠帶輸送機大巷由于壓力顯現,導致巷道底鼓、頂板離層,為確保安全,需對底鼓、頂板離層段巷道進行維修。
6、盤區泵房及變電所檢修通道,由于受煤層底板泥巖以及中央東輔助運輸大巷施工擾動影響,導致該段巷道頂板部分區段出現頂板離層、下沉、多處錨桿、錨索拉斷現象,需對該段巷道進行挑頂維修并加強支護。
7、井底車場換裝硐室原設計凈寬7.6m,凈高8.5m,設計起吊高度3.3m。其設計起吊高度3.3m是根據原設計工作面液壓支架ZF15000/21/38D型確定的,最小高度2.1m,加上平板車0.5m,最小高度2.6m,完全滿足起吊要求。根據礦井最新版初設工作面液壓支架型號變大(ZF20000/25/45D),支架高度為2.8m,加上平板車0.5m,最小高度3.3m,換裝硐室現有起吊高度3.3m無法滿足支架吊裝要求。需對硐室斷面進行擴刷,即在原斷面基礎上,維持拱頂不變,將兩直墻上挑3.0m形成圓弧拱,將原施工的立柱植筋并整體加高1.4m,使最大起吊高度達到4.7m,以便滿足大件設備起吊、換裝。
2.2 建設地點:甘肅省寧縣新莊鎮新莊煤礦
2.3 規 模:礦井設計生產能力8.0Mt/a
2.4 工 期:為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采取不連續施工方式,具體以實際發生為準。
2.5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主要包括礦檢修石門開口端、中央西輔助運輸大巷、中央東輔助運輸大巷維修,中央東回風大巷起底,中央膠帶輸送機大巷維修,盤區泵房及變電所檢修通道擴刷維修,井底車場換裝硐室擴刷(詳見技術規范要求),維修和擴刷工程量約為5811m,本工程量僅供投標參考使用,具體以實際發生為準,合同以投標人所報延米單價簽訂。本次采購的相關巷道斷面尺寸及施工參數如下表,各斷面延米施工單價為本次采購的具體內容。
工程量表及工期
序號 |
工程名稱 |
長度 (m) |
起底體積(m3) |
擴刷量 (m3) |
工期 (天) |
備注 |
|
破除混凝土 |
起底 |
|
|||||
1 |
檢修石門開口段擴刷 |
158.946 |
130.6 |
530.8 |
56.8 |
20 |
工程量及材料消耗表詳見設計圖紙 |
2 |
中央西輔助運輸大巷維修 |
1909 |
1080 |
4464 |
1440 |
90 |
|
3 |
盤區泵房及變電所檢修通道維修 |
271 |
|
976.255 |
594.33 |
120 |
|
4 |
中央東輔助運輸大巷維修 |
414.5 |
|
564.1 |
|
60 |
|
5 |
中央東回風大巷維修 |
100 |
|
2780 |
|
30 |
|
6 |
中央膠帶輸送機大巷維修 |
2903 |
|
7526 |
450 |
60 |
|
7 |
井底車場換裝硐室擴刷 |
55.4 |
|
|
413.9 |
60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簽訂合同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項煤礦礦建工程施工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夠反映業績要求內容的頁面、合同簽字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的頁面,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具有壹級注冊建造師(專業為礦業工程)和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擔任過煤礦礦建工程項目經理業績(能夠反映業績要求內容的頁面、合同簽字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的頁面;并提供任命書或提供證明文件中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等材料),并提供在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或近3個月社保證明;
3.2.4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具有礦建或采礦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提供在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或近3個月社保證明;
3.2.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4月16日9:00起至2024年4月2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