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能源院宿州熱電基于熔鹽儲熱的煤電靈活性關鍵技術研究及示范應用項目熔鹽泵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本項目以宿州熱電350MW超臨界燃煤汽輪發電機組為基礎,通過增加熔鹽儲熱系統,在保證最大供熱量的情況下調峰能力降低至30%額定發電負荷,當需要頂尖峰100%THA發電負荷運行時,由儲熱系統提供供熱蒸汽,機組抽少量蒸汽為儲熱系統保溫。
招標范圍包括3臺50%容量高溫熔鹽泵、3臺50%容量低溫熔鹽泵和2臺100%容量熔鹽調溫泵的泵本體及其附屬設備,包括全部設計、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制造、檢驗和出廠前測試、清洗、標記、打包、裝運保護、運輸至現場、現場交貨、檢測監督、試運行測試監督、性能測試監督、售后咨詢服務、現場技術支持等,并提供包括安裝和試運行需要的全部的輔助設備和專用工具。
交貨地點: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宿州熱電有限公司內,
交貨期:2024年8月31日之前交貨完畢。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光熱電站或儲熱項目的熔鹽泵 (單臺流量不低于600m3/h,揚程不低于40米)的合同業績1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1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