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范圍內桂冠電力的新能源項目建設地點。
2.2 建設規模:預計總容量預估容量 3000MW,本次招標以廣西丘陵地形一座 110kV 升壓 站及 10 公里 110kV 送出線路及工程量清單相關內容作為典型項目進行方案編制、報價。
2.3 計劃工期:以項目實際需求為準,本次招標以一座 110kV 升壓站及 10 公里 110kV 送出線路,工期 5 個月。
2.3 項目簡介: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桂冠電力)為響應國家及公司的號召,大力推動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項目的建設。目前桂冠電力的新能源 建設業務主要分布在廣西區內等地,請投標人知悉,最終實際簽訂合同的項目名稱與類型、 地點是待定的,投標人應對此進行周詳的綜合考慮,做好相應的合同履行實施。
2.4 采購方式:本次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框架采購新能源項目升壓站 施工總承包及送出線路工程 EPC 總承包采取框架招標和具體項目詢價兩個階段進行采購。框架招標階段:評標委員會按照綜合評價因素對有效投標人進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 的順序確定符合要求的 6 家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同一集團框架中標候選人最多不得超過 4 家)。經評標委員會審查后,有效投標人不足 6 家且分別隸屬于 2 家以上集團時,則有效投 標人全部入圍。有效投標人少于 3 家或有效投標人隸屬于同 1 家集團時,本項目重新招標。 只有在本次框架招標有效期內并且符合要求的框架招標階段框架中標候選人才有資格參加 具體項目詢價階段的比選。
具體項目詢價階段:框架招標階段的入圍供應商(聯合體入圍的不得更換聯合體任一成 員)在本次框架招標有效期內進行新能源項目升壓站施工總承包及送出線路工程 EPC 總承包 的報價。在具體項目詢價階段投標人報價時,各入圍供應商根據招標文件進行最終詳細報價,且單價不得高于該供應商在本次投標的對應項目單價,否則予以否決。評標委員會將根據詢 價文件評標辦法完成評標,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符合要求2名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 由招標人根據得分排序審核確定最終中標人。累計 2 個具體項目標的不參與投標的框架中標 候選人,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框架中標資格。本次框架采購有效期為公示框架中標人名單后一 年,(根據項目執行情況,若具體項目詢價階段采購規模未達到框架招標階段采購規模,招 標人有權延長框架有效期不超過三個月)。
特殊說明:不承諾桂冠電力所屬各企業所有新能源項目升壓站施工總承包及送出線路 工程 EPC 均選用框架中標單位。
2.5 招標范圍:桂冠電力所屬各企業擬開發的新能源項目升壓站施工總承包及送出線路 工程 EPC 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①升壓站的土建、設備安裝調試及驗收,除升壓站內主變、 GIS 設備、無功補償、預制艙由甲方供應外的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②送出線路及對側間隔勘 察設計、施工、采購、調試、試驗及檢查測試、試運、消缺、并網手續辦理、項目所需全部 合規性手續、竣工及專項驗收工作、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服務, 施工用電和用水、施工臨時 道路等臨時設施及各類協調工作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勘察:送出線路工程、變電站對側間隔改擴建的施工場地現場踏勘調查、工程地 質勘察、工程地質評價等勘察相關工作。確定工程區內的建(構)筑物的總平面布置,以及 工程地基基礎設計和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處理方案,并在后續施工過程中予以實施。
(2)設計:送出線路、變電站對側間隔改擴建的所有施工圖紙設計、竣工圖設計等全 過程的所有設計及服務工作。所有設計方案實施前應經招標人審查確認, 并滿足公 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或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文件及審查要求。
(3)采購:除升壓站內主變、無功補償、GIS 設備、預制艙等由甲方供應外的設備和 材料采購供應;(甲供設備僅包含設備本體及專用附件,其余安裝耗材,零星材料及設備基 礎預埋相關材料非甲供范圍),其余為達到設計要求而所需的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由投標 人負責(含采購、監造、催交、運輸、接卸、二次倒運、保管、資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設 備和材料接卸、二次倒運、保管、資料移交。項目所需設備、材料除上述甲供范圍的以外, 其余所有為乙供,如出現投標漏項,缺項的視為已包含在其他項目的綜合單價中。為保證設 備性能和質量,投標人采購的主要設備和材料不得是集團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或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不良供應商名錄企業。
(4)施工:包含升壓站、升壓站進站道路、送出線路、變電站對側間隔改擴建的所有 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內容及配套設施等,施工檢測部分包含升壓站、工程樁檢測、地基檢測、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觀測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平整,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電 纜安裝工程,接地工程,環水保工程,道路工程(含大件運輸進場所必要的進場道路的修整、 牽引費用),送出線路工程、變電站對側間隔改擴建、升壓站土建及所有安裝工程(含甲供設 備),消防系統,生活給排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10kV 備用變等。也包含為落實環評、水 保、消防、安全設施等相關專題及行政批復文件要求而實施的其它未一一列出的工程項目。
(5)調試、試驗:承包人負責包含為實現項目并網發電所需的設備單體調試(含甲 供)、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整套試運;升壓站整套系統的調試、電站整體調試及各 系統間聯調及相關試驗(涉網試驗由發包人另行委托),并網安全性評價、二次系統復核、 等保測評、網絡風險評估報告、差距性評估報告、自動化新設備現場測試、主接地網接地電 阻測試、電度表送檢、計量互感器送檢等試驗, 滿足電網公司要求。配合首批光伏發電單元 /風機并網發電后其他批次光伏單元/風機并網前的相關調試工作。
投標人應負責對材料進行檢測檢驗和負責升壓站、送出線路工程工程樁檢測、試樁、地 基檢測、基建期及質保期的沉降觀測, 工程所有檢測費用由投標人負責。所有試驗標準按國 家最新發布執行
根據質監站規范要求由發包人開展的所有檢測項目,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發生 的費用包含在合同總價中,以投標時質監站具體要求為準,檢測費用由承包人負責。所有試 驗標準按國家最新發布時間執行。
場站所有設備數據接入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寧集控中心,包含接入南寧集控所 需硬件、軟件設備的采購、安裝和調試(包括集控側和場站側)、集控側配合電站所需費用。
(6)服務(含前期專題、竣工及專項驗收工作、各類協調工作等):
投標人負責(a)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消防(備案、驗收)、突發性環境事 件應急預案(施工期(編制、評審、備案))、防雷檢測、安全監督(如有)等法律法規規定 的各項專項驗收、檔案竣工移交、驗收和竣工驗收,施工所需臨時用水及永久性生活用水、 用電、中斷道路交通等許可和批準以及其它相關所有手續辦理的工作;(b)人身意外傷害險、 施工設備險、工傷保險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 手續辦理。
(c)負責水保、環保、質量監督專項驗收(費用投標人承擔)。(d)負責開展網絡安全等保 測評、網絡風險評估報告、差距性評估報告, 并完成備案,滿足大唐集團公司要求。(e)送 出線路立項所需林地調查報告、壓覆礦調查報告、跨江航道影響評價專題報告、跨公路及鐵 路安全評估報告、安全預評價、節能報告、輻射環評、送出線路用地預審材料、環評、水保 報告等支持性材料的編制、審查及取得批文。(f)送出線路征地和臨時租地工作。( g)建設期合規性手續辦理:建設期“三證 ”、質量監督備案驗收、線路跨越停送電協調、投運前各 項驗收(包含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消防備案、檔案、防雷檢測、用地復墾 等)。
工程所涉及的升壓站、進站道路及送出線路對側間隔(破圍墻擴建)土地征占用、林(草) 地征占用、青苗補償、拆遷、礦產壓覆等由投標人配合招標人辦理;送出線路工程青苗賠償、 征地賠償以及所有涉及到的賠償由投標人負責。投標人負責施工現場安保(每個施工作業面 及材料堆放區安保人員不少于 1 人),并設置 24 小時值班門崗,進行不間斷巡邏;建設期施 工區域現場監控,現場布置遠程無線視頻監控終端,滿足《公司電力建設 項目視頻監控指導意見(試行)》的要求;
按照桂冠電力四優工程文件要求開展“ 四優 ”工程策劃及實施,影像資料收集、制作。
投標人負責并網、試運、移交、質保、培訓、后評估、審計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關聯的 各項工作。
3、工作分界點:
(1)與場區界面分界點
光伏/風電場區內集電線路由場區主體工程施工單位負責,場區內集電線路與升壓站分 界點在升壓站開關柜出線接線端子。圍墻內集電線路電纜及光纜敷設熔接的通道由升壓站承 包商負責。
(2)設備界面
除升壓站內的主變、GIS 設備、無功補償、預制艙由甲方供應外, 其余界面分界點以內 滿足工程需求的全部設備及材料均由投標人負責。甲供設備需由投標人負責接卸、二次倒運、 收貨保管。送出線路所有設備及材料由投標人負責。
(3)施工界面
界面分界點以內的所有土建、安裝、調試、試驗、施工用電、施工用水、其它臨時工程 等一切滿足本工程需求的施工工作均由投標人負責。
4、其他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項目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及協調等屬于本招 標范圍。對本項目招標范圍內, 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本升壓站 及送出線路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 也應由投 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資質業績要求:
3.2.1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勘察資質:
(1)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 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設計資質:
(1)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2.3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至少一項施工資質: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2.4 投標人須具有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二級、承試二級) 及以上資 質,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 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5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6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 EPC 業績和 1 個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 及以上變電站工程施工投運業績,并提供業績證明(業績 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完)工類證明材料等)。
3.3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 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電子證書上 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2)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B 證;
(3)在合同實施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4)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已完成的 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施工業績, 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 竣(完) 工類證明材料及本項目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聯性文件;國外業績證明需提供對應的中文譯本 等)。
3.4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須在招標階段確定聯合體各成員單位, 詢價階段不允許變更聯合體組成,聯合體成員單位數量不得超過兩家,由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 組成,聯合體牽頭人必須為施工單位。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 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 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 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 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 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 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聯合體成員單位資質業績具體要求如下:
(1)聯合體中的設計單位應滿足 3.2.1 和 3.2.2 要求,近 5 年具有至少 2 項已完成的 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的設計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 要內容頁材料等)。
(2)聯合體中的施工單位應滿足 3.2.3、3.2.4 和 3.2.5 要求。近 5 年具有至少 2 項已 完成的 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的 EPC 總承包業績或施工業績;和 1 項已完成的 110kV 及 以上變電站工程施工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材料、 竣(完)工類證明材料等)。
3.5 財務要求:近三年平均凈資產大于 0(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
3.6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內 被 列 入 國 家 應 急 管 理 部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且有 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嚴重 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 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 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 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7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 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年 4 月 30 日 17:00 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