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及所在地:
內蒙古能源集團新能源公司2150新能源項目包括內蒙古能源阿拉善右旗100萬千瓦風儲基地保障性項目等25個項目,計劃于2024年全面開工建設。
本項目由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新能源有限公司統一招標,招標完成后分別與其所屬的內蒙古能源阿拉善右旗100萬千瓦風儲基地保障性項目、內蒙古能源阿拉善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100萬千瓦光伏項目、烏蘭布和沙漠東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導工程一期10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內蒙古能源烏拉特中旗150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內蒙古能源烏拉特后旗100萬千瓦風儲基地保障性項目、內蒙古能源達拉特旗100萬千瓦礦區光伏+儲能項目、商都縣150萬千瓦光伏草業項目、內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萬千瓦風光發電項目、內蒙古能源二連浩特口岸綠色供電50萬千瓦風儲項目、內蒙古能源二連100萬千瓦風儲項目、烏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50萬千瓦靈活性綠色供電示范項目、內蒙古能源阿魯科爾沁100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內蒙古能源克什克騰旗100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內蒙古能源突泉縣百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滿洲里口岸靈活性綠色供電示范項目等十五個項目公司簽訂合同。
項目情況如下表所示(已刷黃):
序號 |
項目名稱 |
裝機規模(萬千瓦) |
建設地點 |
1 |
內蒙古能源阿拉善右旗100萬千瓦風儲基地保障性項目 |
100風電 |
阿拉善右旗 |
2 |
內蒙古能源阿拉善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100萬千瓦光伏項目 |
100光伏 |
阿拉善左旗 |
3 |
烏蘭布和沙漠東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導工程一期100萬千萬光伏發電項目 |
100光伏 |
磴口縣 |
4 |
烏蘭布和沙漠東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導工程二期100萬千萬光伏發電項目 |
100光伏 |
磴口縣 |
5 |
內蒙古巴彥淖爾蒙能能源有限公司磴口縣160萬千瓦光儲+生態治理項目 |
160光伏 |
磴口縣 |
6 |
烏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50萬千瓦靈活性綠色供電示范項目 |
50風電 |
烏拉特中旗 |
7 |
內蒙古能源烏拉特中旗150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 |
150風電 |
烏拉特中旗 |
8 |
內蒙古能源烏拉特后旗100萬千瓦風儲基地保障性項目 |
100風電 |
烏拉特后旗 |
9 |
內蒙古能源達拉特旗100萬千瓦礦區光伏+儲能項目 |
100光伏 |
達拉特旗 |
10 |
商都縣150萬千瓦光伏草業項目 |
150光伏 |
商都縣 |
11 |
內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萬千瓦風光發電項目 |
30風電20光伏 |
察右前旗 |
12 |
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首期風電標段三200MW風電項目 |
20風電 |
達茂旗 |
13 |
內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萬千瓦風光實驗實證項目 |
40風電10光伏 |
察右前旗 |
14 |
內蒙古能源二連浩特口岸綠色供電50萬千瓦風儲項目 |
50風電 |
二連浩特 |
15 |
內蒙古能源二連100萬千瓦風儲項目 |
100風電 |
二連浩特 |
16 |
內蒙古能源智慧錫西蘇尼特右旗100萬千瓦風儲項目 |
100風電 |
蘇尼特右旗 |
17 |
東蘇特高壓外送新能源三期基地32萬千瓦風儲項目 |
32風電 |
蘇尼特左旗 |
18 |
阿旗特高壓外送新能源三期基地8萬千瓦光伏項目 |
8光伏 |
阿巴嘎旗 |
19 |
內蒙古能源阿魯科爾沁100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 |
100風電 |
阿魯科爾沁旗 |
20 |
內蒙古能源巴林左旗100萬千瓦風光儲基地項目 |
90風電10光伏 |
巴林左旗 |
21 |
內蒙古能源克什克騰旗100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 |
100風電 |
克什克騰旗 |
22 |
內蒙古能源科右中百萬千瓦基地項目 |
100風電 |
科右中旗 |
23 |
內蒙古能源突泉縣百萬千瓦風儲基地項目 |
100風電 |
突泉縣 |
24 |
滿洲里口岸靈活性綠色供電示范項目 |
30風電 |
滿洲里市 |
25 |
內蒙古能源集團扎蘭屯市100萬千瓦風儲項目 |
100風電 |
扎蘭屯市 |
2.2 服務期:18個月,開始服務時間以合同簽訂后,招標人實際通知為準。
2.3 招標范圍:
針對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新能源有限公司“2150新能源項目”所屬15個項目建設開展工程管理咨詢服務,包括派駐專家駐場提供日常咨詢、組織專家不定期階段性項目檢查、培訓等服務。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是駐場開展工程管理咨詢服務。在招標人指定辦公場地派駐5名專家常駐(分別為施工組織及進度控制、安健環、質量、投資控制等方面專家),在后臺專家的支持下,協助招標人開展日常工程管理咨詢工作。每名專家駐場咨詢時間18個月,5名專家合計駐場咨詢時間為90個月。
二是開展日常工程安健環管理監督指導。派駐15名人員,協助項目單位開展日常工程安健環管理監督指導服務。每名人員派駐時間12個月。
三是階段性開展項目檢查。為進一步提高項目管理水平,降低項目風險。在招標人統一安排下,咨詢工作組組織專家團隊,對項目不定期開展檢查工作。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分別是安全、質量、合規、施工組織及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管理等方面專家(不包括長期駐場人員),每個項目檢查2次(根據檢查次數,據實結算),每個項目實際檢查工作時間不少于2天。2150新能源項目合計檢查次數50次。
四是不定期組織專家培訓。根據每個項目需要,在招標人的統一安排下,咨詢工作組成員或者后臺技術支撐專家,不定期對招標人相關工作人員開展專項/專題業務培訓交流活動,2150項目培訓總課時暫定45課時。以提高項目管理水平,降低項目風險。
五是工程創優需求的指導服務。招標人本次招標項目內烏蘭布和沙漠東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導工程一期100萬千萬光伏發電項目有工程創優需求,投標人應提供施工質量、技術、安全管理提升服務(包含創優咨詢及創優全過程服務工作),負責項目創優規劃大綱的編制,協助建設單位審核各單位申報的創優實施細則(包括對施工招標文件質量要求的相關條款編制或審核)。負責創優專項報告的編制、優質工程復查、評審專項咨詢及協調、創優工程影像資料的咨詢和制作、對創優的申報材料進行收集匯編、符合性檢查并配合申報、完成工程創優總結匯編及審核,創優評審驗收會議組織及協調,指導本工程獲獎證書的申報,確保項目獲得“中國電力優質工程”,爭創國家優質工程獎。
新能源公司及區域中心可根據需要統籌協調咨詢人員進行其他2150新能源項目工程咨詢、管理、檢查工作,并出具相應報告,投標人應予以配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內蒙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頒發的《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證書》(業務:電力)。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個項目裝機規模在200MW及以上新能源項目的工程管理咨詢服務合同業績或單個項目裝機規模在200MW及以上新能源項目的EPC總承包合同業績(不包括聯合體形式)至少2項(需提供合同首頁、簽字頁、服務內容頁、每個合同業績至少一張對應項目有效發票掃描件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的查驗截圖)。
3.2.3 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單個項目裝機規模在200MW及以上新能源項目的工程管理咨詢服務合同業績項目負責人或單個項目裝機規模在200MW及以上新能源項目的EPC總承包合同業績(不包括聯合體形式)項目負責人業績(須提供合同首頁、簽字頁、擬任項目負責人頁面、服務內容頁掃描件,若合同中無擬任項目負責人頁面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項目負責人應為投標人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連續9個月社保證明材料。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4月2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4月26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