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根據《長江水利委員會關于清水江白市水電站蓄水計劃和調度方案的批復》 (長水資源〔2013〕437 號)要求,當托口水電站庫水位在 247.1 米以下時,白 市水電站最小下泄流量需按瞬時 75.4m3/s 泄放。針對當前白市水電站電調與水 調存在的問題,以及航道疏浚后下游河道發生較大變化等情況,進一步開展白市 與托口水電站水位銜接關系復核分析,提出白市水電站執行日均最小下泄流量泄 放的邊界條件,減少電站低谷時段低負荷運行時長,對落實梯級水電站生態調度 責任、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益等具有重要意義。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開展大斷面地形測量,復核白市水電站壩下水位流量關系,研究白市與托 口水電站水位銜接關系,提出白市水電站最小下泄流量調度方式等。
2.3 計劃工期
2024 年 5 月-8 月實施,2024 年 8 月 10 日前完成項目研究成果咨詢,并將 項目研究成果及時報送水利主管部門評審,在下一次延續取水許可批復中采納, 提高白市水能利用效率。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甲級(及以上)或水文、水資源調查 評價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3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不少于 2 個類似 項目項目業績,如下泄流量保障方案技術咨詢、跨地(市)水資源調度研究等 (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 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 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格式文件)。
3.5 項目經理
3.5.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 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有效的職稱證書,否則不予采納)。
3.5.2 應有 3 年以上類似項目管理經歷,近 2 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似的項目 (需提供合同協議書復印件。如合同協議書未體現項目負責人, 須提供項目任命 書)。
3.6 主要技術人員:主要技術人員不少于 5 人,應具備相應資格,并至少有
1 個及以上相同或類似項目經驗(需提供有效的職稱證書、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及 類似項目經驗責任頁證明并加蓋公章)。
3.7 質量保證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項目設 計、建設質量。
3.8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9 其他
3.9.1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 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標人沒有處于禁止投標的范圍和 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3.9.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
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在國家權威機構或部門信息管理平臺【《人民法院公告網》、《中國執行 信息公開網》等】被曝光為失信執行人或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單位;
(4)被責令停業的、或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5)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8)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9)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 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名單;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3)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 罪行為的;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