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就納子峽水電站治安防范系統建設-設備采購及伴隨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買方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項目概況
基于電站安全防范的相關要求,以及電站自身安全管控的實際需要,根據電力系統“水力發電企業”安全防范規范和標準中的相關規定,全面落實納子峽水電站安全防范重點單位的責任,進而實現全面提升電站安全防范水平的目的,為此,電站計劃開展治安防范系統建設工作,同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將堅持“數字化安防”理念,采用“防范為主、分區管理、縱深防護、保障安全”的整體防范原則,率先從技防方面著手,輔之以人防和物防等手段,達到國家和行業對水電站安全防范規范要求。
其中,此次治安防范系統建設需按照相關安全防規范要求,將入侵報警管理、人員出入口控制管理、出入口車輛管理、主動式車輛阻擋管理、可視對講以及統一的設備運維、系統管理等模塊接入智能化安防綜合管理平臺,實現電站統一視頻監控管理,從而滿足納子峽電站安全防范的功能需求。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納子峽水電站生產區、生活區、大壩區域治安防范系統建設所需設備的采購、安裝及調試。
1.2.2主要工作內容
(1)負責納子峽水電站生產區、生活區治安防范系統建設項目中視頻監控系統、安全防范管理平臺、主動式車輛阻擋裝置、人員出入口控制系統、車輛識別系統、便攜式反無人機防御系統、入侵報警系統、授時安全防護裝置、緊急報警系統、后端設備及網絡、電纜、管線等材料的采供;
(2)需要提供的主要設備(材料)為:
序號 |
設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一 |
視頻監控系統 |
||
1 |
球形攝像機(含支架) |
臺 |
2 |
2 |
防爆槍機(含電源及支架) |
臺 |
4 |
3 |
全彩攝像機(含支架) |
臺 |
10 |
二 |
安全防范管理平臺 |
||
1 |
智能化綜合安防管理平臺 |
套 |
1 |
2 |
服務器 |
臺 |
1 |
三 |
主動式車輛阻擋裝置 |
||
1 |
升降柱 |
個 |
8 |
2 |
控制盒 |
臺 |
2 |
四 |
人員出入控制系統 |
||
1 |
人員通道閘機(含通道遙控器) |
套 |
2 |
2 |
人臉一體機(含電源) |
臺 |
5 |
3 |
生物信息采集儀 |
臺 |
1 |
4 |
磁力鎖 |
套 |
3 |
5 |
開門按鈕 |
只 |
3 |
6 |
閉門器 |
個 |
3 |
7 |
門禁控制終端 |
臺 |
2 |
五 |
車輛識別系統 |
||
1 |
車輛通道閘 |
套 |
2 |
2 |
控制終端 |
臺 |
2 |
3 |
顯示器 |
臺 |
2 |
4 |
交換機 |
臺 |
2 |
5 |
LED戶外探照燈 |
個 |
5 |
六 |
便攜式反無人機防御系統 |
||
1 |
多頻段便攜式無人機反制設備 |
套 |
1 |
2 |
固定式頻譜偵測裝置 |
臺 |
1 |
3 |
無人機管理平臺軟件 |
套 |
1 |
4 |
調試筆記本 |
臺 |
1 |
七 |
周界入侵報警系統 |
||
1 |
警戒攝像機(含電源及支架) |
臺 |
85 |
2 |
加密攝像機(含電源及支架) |
臺 |
2 |
3 |
音柱 |
臺 |
40 |
八 |
授時安全防護裝置 |
||
1 |
校時服務器 |
臺 |
1 |
2 |
北斗時空安全隔離裝置 |
套 |
3 |
九 |
緊急報警系統 |
||
1 |
緊急報警箱 |
臺 |
4 |
2 |
報警管理機 |
臺 |
2 |
十 |
后端設備 |
||
1 |
LCD拼接屏 |
臺 |
4 |
2 |
壁掛支架 |
套 |
1 |
3 |
高清解碼器 |
臺 |
1 |
4 |
視頻線 |
條 |
4 |
5 |
核心交換機 |
臺 |
1 |
6 |
磁盤陣列 |
臺 |
2 |
7 |
控制終端 |
臺 |
1 |
8 |
服務器機柜 |
個 |
2 |
十一 |
網絡和其他 |
||
1 |
POE接入交換機 |
臺 |
45 |
2 |
匯聚交換機 |
臺 |
2 |
3 |
匯聚機柜 |
個 |
2 |
4 |
監控立桿 |
根 |
40 |
5 |
操作臺 |
套 |
1 |
6 |
制度牌 |
套 |
1 |
7 |
減速帶及限速標志牌 |
套 |
4 |
8 |
伸縮門 |
套 |
1 |
9 |
相關輔材,包含光纖、光模塊、熔接盒、電源線、網線、PE管、法蘭、尾纖、水晶頭、PVC線槽、PVC穿線管、PDU等本項目所需所有輔材,必須滿足治安防范系統建設的順利完成。 |
套 |
1 |
(3)負責所供設備/材料的包裝、運輸及現場交付;
(4)提供現場伴隨服務/技術服務(主要包括:設備/材料的現場安裝/敷設、調試、試驗、試運行配合、現場技術培訓等)參與項目各階段驗收,并配合完成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5)提供與所供設備/材料相配套的售后服務;
(6)提供與完善項目相關的圖紙和資料;
(7)便攜式反無人機防御系統需提供公安部和國家無線電檢測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構成本次安全防范系統改造項目所需的任何設備(部件、組件)、裝置等,如果在本工作內容中以及設備報價清單中沒有提到,但對該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是必需的,也應包括在主要工作內容及設備報價清單之內。
1.2.3實施地點、工期及交貨方式
(1)實施地點:青海省門源縣納子峽水電站
(2)項目工期:本項目總工期為90天。合同簽訂后,25日內完成所供設備的現場交付,到貨驗收合格后,65日內完成所供設備的現場安裝、調試,具備試運行條件。
(3)交貨方式:車下交貨。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
投標人須提供多頻段便攜式無人機反制設備和北斗時空安全隔離裝置生產廠家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1.4.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分包。
1.4.3企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4項目主要人員資格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安全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完成過至少2個電力系統治安防范項目的設備供貨及安裝調試等方面的業績(附合同復印件,復印件中至少應包含合同封面頁、供貨范圍頁、簽署蓋章頁),并提供發票等。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現場踏勘
各投標人于2024年5月11日10:00時在納子峽水電站辦公樓前集合,由買方統一組織現場踏勘,所需的交通工具、費用及安全責任均自行承擔。
1.8招標文件的獲取
1.8.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1.8.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4月28日18:00時至2024年5月11日0:0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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