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東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統工程勞務分包
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4210-2024-LWFBZB-0001/2024-YW-00061-03)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呼和浩特東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統工程勞務分包(招標項目編號:4210-2024-LWFBZB-0001/2024-YW-00061-03),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國企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國內公開招標。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規模:呼和浩特東站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是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 管轄的鐵路車站,是內蒙古最大的現代化客運站。為實現站內設備集中監管控制,提高車站運維效率,提升旅客出行體驗,并在遠期實現車站整體效益提升,本次改造呼和東站新設智能化管理平臺,包括數據中心,控制平臺以及各相關智能子系統。平臺以科學和完善的管理手段提高車站的管理效率,提升旅客的出行體驗及舒適度,通過數據分析和預測,為車站管理人員提供科學決策支持,從而實現呼和浩特東站運營和維護的全面優化。 2.2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次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應按現行規范、規程、標準等的具體規定,高質量完成與呼和浩特東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統工程相關的既有建(構)筑物拆除和清運;車站旅客服務系統、客運廣播系統、室內外裝修及其配套工程的土建、安裝、調試(或試驗)等所有施工勞務分包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的綜合驗收及整體移交、竣工資料編制和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保修等(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五章“工作量清單”、第六章“技術標準和要求”等的具體規定)。 2.3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標段 Ⅰ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呼和浩特東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統工程勞務分包標段。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呼和浩特東站新建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統工程勞務分包標段: 3.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機構;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復印(或掃描)件。 3.2 資質條件: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建筑企業專業作業資質或施工勞務(部分等級)企業資質。 說明:投標人應提供有效的建筑企業專業作業或施工勞務(不分等級)企業資質證書的復印(或掃描)件;國家、投標人資質證書頒發所在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如:施工勞務企業資質或專業作業資質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3.3 安全生產許可: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投標人須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的復印(或掃描)件。 3.4 擬派 3.5 近年財務狀況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收益狀況,須提供2020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任意 1個財務年度的附有投標人基本開戶許可證明(或其證明資料)的資產負債表(或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提供具有良好資金及履約能力承諾書;成立時間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資產負債表的復印(或掃描)件。 3.6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來,具有不少于1 項施工或施工勞務分包類業績;投標人須提供類似業績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的復印(或掃描)件。 3.7 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gsxt.gov.cn)“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列入被移除的除外);投標人須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gsxt.gov.cn)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查詢頁面截圖。 3.8 遵紀守法要求: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自遞交投標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內沒有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的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須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及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頁面截圖,查詢時間節點為自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8811547188
聯系人:李楊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郵箱:1211306049@qq.com
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
編輯: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