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1000 及 CAP1400 反應堆主冷卻劑管道 PL01 和波動管 PL0B 框架協議 本框架協議限于 AE 項目,如:
CAP1000:海陽二期、海陽三期、三門二期、陸豐一期、廉江一期、白龍一期等; CAP1400:SNLY 一期、二期、三期,廉江二期、三期,白龍二期、三期、國和 一號示范項目等。
采購目的:為上海核工程研究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選擇 CAP1000 及 CAP1400 反 應堆主冷卻劑管道和波動管的供貨商。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中標人, 并簽訂框 架合同,鎖定 CAP1000 及 CAP1400 反應堆主冷卻劑管道和波動管每根單價(供 應商的投標報價)及標準制造周期,后續將根據本框架協議所覆蓋的 AE 項目實 際需求或應對風險的備用措施,以訂單的形式簽訂單根、多根或整機組反應堆主 冷卻劑管道或\和波動管下單(某根反應堆主冷卻劑管道或波動管可能根據需求 分批或者一批采購多根)。
合同有效期為 5 年,后續可根據合作情況和發展要求重新招標簽訂合同。在合同 有效期間雙方按照約定,以訂單模式執行。
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 CAP1000 及 CAP1400 整套反應堆主冷卻劑管道及波動管的供貨 資源,主要包括:反應堆主冷卻劑管道(2 根熱段、4 根冷段)、波動管(5 根) 以及相應的存檔材料、焊接工藝評定材料、焊接見證件、在役檢查試塊及 ADS 接管座內圓角打磨工作的單價及制造周期,上述供貨范圍按根或個或工作量鎖定 單價,按需簽訂增補合同。
本次招標 CAP1000 項目采用海陽 5 、6 號機組技術文件清單,CAP1400 項目
采用國和一號示范工程技術文件清單,詳見《合同文本》附錄 B 技術附件, 對于本框架協議覆蓋范圍內的項目執行訂單時,投標人有義務對不同項目的技 術文件進行對比,有義務根據采購方的需要對項目間的調作給予支持和配 合,且上述工作包含在框架協議的供貨范圍內,不另收取費用。
設備安全等級、質保等級和抗震類別如下:
代碼/描述 |
設備分級 |
安全分級 |
質保分級 |
抗震類別 |
PL01&PL0B 反應堆主冷卻劑 管道及波動管 |
A |
SC-1 |
QSA-1 |
I |
3. 投標人資格
3.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品 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公司法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 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無 行政處罰信息,未在經營異常名錄中;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全國法院在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公司法人未被列入“供應商黑名單 ”(在評標期 間尚未解除的)。
3.3 有第三方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或政府官方機構/平臺提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公司法人近 60 個月(至 2024 年 4 月)無犯罪證明(法定代表人可根據當地政 務 APP 或公眾號搜索按步驟辦理證明。例:上海隨申辦 APP、浙江浙里辦 APP、 北京平安北京公眾號;公司法人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刑事犯罪記錄)。
3.4 近 18 個月(至 2024 年 4 月)內投標人應無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記 錄。
3.5 近 36 個月(至 2024 年 4 月)內投標人應無因違法或重大違約行為在與產品 質量相關或供貨履約能力相關的訴訟或仲裁中被判承擔法律責任。
3.6 近 60 個月(至 2024 年 4 月)內投標人應無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標、侵犯專 利權、侵犯著作權等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或者承擔民 事法律責任的情況。
3.7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母公司、全資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或管理關系的兩個 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 同一產品的產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產品的不 同代理商之間(按需)。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主體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同一標段 同時投標。違反此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8 未領購招標文件不得參與投標。
3.9 制造商持有 HAF601 證書,能夠覆蓋本次招標范圍,且在有效期內。
3.11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2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投標。
請投標人認真研讀以上資格條件,若不符合條件者報名,其應自行承擔不利后 果。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 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